第26章(第2/3页)

姜默呵一声,“你的关心都是祈使句,你没发现吗?”

沈朝文推了推眼镜,“好好说话你不听,祈使句比较能引起你的注意。”

“我就算不听,你也不能强迫我。”姜默压低声音控诉他,“沈朝文,我有时候特别无语你这一点,你这人太强势了,太专断了,每次不是逼我吃早餐就是悄悄顺走我的酒,你为什么就不能听听我的意见?”

小小少年长大了,本事了,现在反过来管天管地管他哥,还管得越来越放肆!一开始姜默睁只眼闭只眼想着随他去随他去,后来才发现不对劲,这个混账弟弟似乎被他的无所谓态度纵容得越来越强硬……说来说去也是自己惯的,作茧自缚。

沈朝文对他的抱怨充耳不闻,嘴上嗯嗯嗯答应着,顺手抢走他捏着的小酒瓶,把营养快线塞他手里,“别喝酒了,来,喝这个。”

姜默眯起眼睛,正准备发作跟他理论理论,沈朝文又眼疾手快地从包里摸出了……一朵花?塞到他另一只手里。

玫瑰。

好看是挺好看。也不知道这人怎么放在包里的……花体没被压变形,依旧完整,美好。

然而这一出还是让阅尽风尘的姜默觉得被送花这种老土情节雷到了,有点无法接受。

他左手一朵玫瑰花,右手一瓶营养快线,愤怒地质问沈朝文:“为什么,你为什么要送我花!”

沈朝文拍拍他的肩,安慰他:“拿着吧,一片心意,这是我第一次买花。”

“你土死了,送玫瑰。”

“你怎么挑三拣四的。”

“我不要。”

“不要拿去丢了,要我帮你丢吗?还我。”

拿花的手,微微颤抖。姜默悲愤地扭过去看了会儿车窗外的风景。想了想,越想越气,他目光无奈地挪到那朵娇嫩的法兰西玫瑰上,思考片刻后,开始进行他的传统艺能——揪花瓣吃。揪一片,吃一片,吃得慢条斯理,津津有味。

他们对面那两个学生笑着看他,姜默丝毫不怕尴尬,还试图分享,把花递过去问他们要不要来一片。

又开始疯了。沈朝文早就见过他种种酒后不正常举动,倒也不太意外,淡定地和他一起接受车厢里其他人的注目礼,问他:“味道怎么样?”

姜默说:“一般。下次送向日葵吧,买熟点那种,我约莫还能嗑几颗瓜子。”

很不爱笑的沈朝文成功被他逗笑。姜默拿花敲了敲他的脑袋:“你追人的这些把戏真的有够老土。”

沈朝文不服:“你上次还跟我说,土到极致就能返璞归真,真挚的感情不需要太多技巧。况且我买花只是因为路过的时候觉得好看,想着买来跟你分享美丽,又没什么坏心思。”

“你什么心思我一清二楚,装什么装。”

“你觉得我什么心思?你说来听听,我也好奇。”

他们嘴就没闲过几分钟,一直在压低声音拌嘴,你顶我一句我呛你一句,一点都不无聊,热热闹闹吵着就到里昂了。

姜默只要沾了点酒走路就飘,出站的时候,沈朝文拖着行李箱在旁边看着他那‘舞步’,没忍住调侃:“跳探戈呢?好好走,别摔倒了。”他还拖着行李箱,也不方便去扶。

姜默答他:“探什么戈,还不如说我玉山将倾。”

“什么意思。”

“没文化了吧?”姜默笑着搭上他一边肩膀,“竹林七贤的嵇康,他朋友形容他‘其醉也,傀俄若玉山之将崩。’意思是说他喝醉了像玉做的山一样倾倒下来……”

“你别自恋了,还自比美玉。”

“我也不乐意做玉啊。”姜默还是笑,“我宁愿做又臭又硬的石头,没那么脆弱,砸不碎。”

来到出站口,姜默的朋友已经等待多时,高高瘦瘦的一个男人,皮肤有点黑,留胡子,名字叫莱诺,是他在学校的同学,学摄影的,家就住里昂老城。知道姜默要来,很热情地跑来接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