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60章(第2/5页)

莫亚不闹腾了,他也跟着蹲了下来吃肉,喝血。

狮子时候的他,这么干会很舒服,现在作为一个人类的他,却觉得血又腥又臭,肉的口感也让他想呕吐——他上辈子明明还挺喜欢吃鱼生,吃带血的牛排啊之类的,但现在却反而完全接受不了了。

顾辞久对着鹿的尸体一通捣鼓,有一个设定还比较不错的,就是他变成了人,虽然比起野兽形态力量和速度都有削弱,但也就是七成左右,作为一头能够从地上把自己庞大的身体托上天、能够用翅膀扇飞两头狮子、用脚爪直接刨出个一室一厅加阳台的巨鹰,他四肢的力量都是极其恐怖。

所以,莫亚看着顾辞久从一开始,试探的从斑马已经受伤的部位折断它的身体,到后来,直接上手撕扯开斑马的皮毛,掰下斑马的肋骨,吃掉马心。那吃得全身是血的场面,看得莫亚心口一紧。

明明是野兽的时候,同伴这么吃东西,他自己也这么吃东西,大家甚至能满嘴是血的打打闹闹。可现在却会不适应,这是……人性的回归吗?这种世界里当人真的不好,可是他不知道怎么变回去。

莫·胡思乱想小能手·亚,又开始作死了,不过一切都在脑内进行中,顾辞久不知道,真是太……可(xing)惜(yun)了,不愧是气运之子啊。

顾辞久掰下来两根斑马的肋骨,轻轻踢了踢蹲地上发呆的莫亚,他们俩再次上路了。

天上已经有秃鹫在盘旋,不过,他们是经过漫长时间之后,第一和二个出现在这片大地上的人类,很多动物已经不认识人类了。对于大多数禽兽来说,陌生往往也代表着危险,而且这两个陌生的动物块头也不算小,它们决定谨慎对待。

毕竟龙卷风过后,地面上都是白来的猎物,既然可以轻而易举的吃饱,何必没事找事去冒险呢?

但是!总也有些野兽,天性上比莫亚还喜欢作死。

比如这两头没有族群的年轻雌鬣狗,它们是在躲避龙卷风的过程中,稀里糊涂跑过来的。现阶段发现这个地方没有什么大型食肉动物族群,觉得自己是因祸得福,可以在这发展自己的族群。

当然,这是因为在此之前,这片区域虽然距离顾辞久的家很远了,但依然属于巨鹰通常情况下的狩猎范围,可巨鹰现在想要捍卫自己的领土,显然有点困难……

它们吃饱喝足正在“自己的”领地里撒欢,突然就看见了顾辞久和莫亚这两个奇怪的动物,立刻就跟了上来。

看见鬣狗,莫亚有些心慌。他做狮子的时候,有很长一段时间都很恐惧这种动物。甚至包括他在狮群里的时候,因为鬣狗会趁着狮群外出狩猎,跑进狮群来咬死小狮子。跟妮拉妈妈一起流浪的时候,他更怕鬣狗,他们的猎物经常被鬣狗抢走。那次被两头流浪雄狮发现,也是因为妮拉妈妈之前就被鬣狗咬伤了。

后来是跟着哥斯拉妈……爸爸,还有他自己长得越来越强壮,对猎狗的恐惧才渐渐散去,可现在,这恐惧又回来了。

野兽的嗅觉是很灵敏的,像什么电视里所盯着野兽的眼睛?但如果你心里畏惧,其实这是没用的。因为野兽连恐惧的味道都能闻得见,不是心理意义上的,而是恐惧的时候,身体里分泌的各种激素。

本来懒得管鬣狗的顾辞久停下了脚步,他头一次被坑的这么狠,所以,还是把危险终结在萌芽中吧!

顾辞久的突然转身,直愣愣的朝两条猎狗走去,把两条猎狗和莫亚都吓了一跳。莫亚看着沉稳冷静的顾辞久,在他脑海里过去的哥斯拉妈妈跟现在的哥斯拉爸爸忽然重叠在了一起,还没等他来得及找回自己的恐惧,一切已经结束了——

鬣狗在畏惧的退后了两步之后,就稳住了脚步,转而一左一后,朝着顾辞久冲了上来!莫亚只看见哥斯拉爸爸身体晃动了一下,他手里的两根肋骨就戳了出去,分别插进一条鬣狗的的眼睛,深入颅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