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章 生日 张澍最显性的魅力就是聪明。

陈梦瑶在桌游吧玩了一个小时手机,有点烦了。

她一整个暑假都在东洲上艺考培训班,翘这么两天课如果被她妈发现了,还不知道怎么挖苦她浪费钱不上进,结果就上这来坐冷板凳?

周应翔大费周折报销路费眼巴巴的叫她来,半小时前就回复她说等五分钟,是他的时间膨胀了还是他膨胀了,这么晾着她。

陈梦瑶拎起包抬脚就要走,包厢门就这么被推开了,一群男生吵吵嚷嚷进了门。

“哟,大美女,好久不见啊?见你可比见明星都难!”吴鹏程最先打招呼。

女生的直觉总是准的,尤其在“谁喜欢自己,谁讨厌自己”这个问题上,格外敏感。

她看得出吴鹏程跟她不怎么对盘,皮笑肉不笑地回了句:“可不。”

周应翔打着圆场,“都坐啊,老板,先上点吃的喝的啊?”

“没问题!”

大伙落座,很自然地把主座给寿星,陈梦瑶就坐在张澍旁边,自然而然地四目相对,打了声招呼:“阿澍,今天你生日啊,生日快乐。”

本来挺旖旎黏腻的画面,该有几声起哄的,但大伙因为路上张澍的话,谁也没起这个头,包厢里一时寂静。

张澍懒散地往椅背一靠,表情淡淡:“快不快乐的,主要看今晚能赢多少钱。”

雨女无瓜。

陈梦瑶脸面上多少有点过不去。

这么多人在呢,张澍今天好像有点冷淡。

她对张澍的想法挺复杂的。她知道自己喜欢他,但她绝不可能和他在一起。

张澍供不起她,也不会想尽办法掏尽腰包供着她。

她对张澍就只想吊着,咽不下,又不舍得扔,如果他和别人谈恋爱她会气死。

这一点上,她感觉张澍与她是达成了默契的——

张澍也喜欢她,但并不想和她在一起。因为他知道她需要什么,而他给不起。他这么骄傲一个人,一旦自我纠结起来,整个人就忽冷忽热的。

今天大概又不知道被戳中了什么敏感点。

她也懒得哄,反正男人就是贱脾气,越哄才越拿乔,晾一晾就自己好了。

周应翔就是个反面例子,巴结了这么多年,张澍有正经瞧他吗?

陈梦瑶很明白周应翔这种人,穷人乍富以后就需要存在感,他不过是感觉和张澍走一块特有面儿。

从初中那会儿就这样。

有些人就是天生招人稀罕,一群人待一块大伙就是愿意听他的,这种天生的领导力谁也说不明白,张澍想必从小就是孩子王。

初中的张澍比现在更张扬一点,在哪出现身边都是一群一群的,他长得好,个子又高,穿着虽然普通,整个人却有气派,看着很不像镇上的人。

陈梦瑶也经常被别人说,“不像这个镇上的人”。一定程度上来说,他们很像,他们是一种人:注定不会被埋没的人。

所以即使不在一个班,陈梦瑶也早早就知道张澍,只不过一直没什么交集。

听说张澍考上了附中她还挺惊讶的,他看着跟混日子似的,没哪点像个爱学习的。

高一军训的一天晚上,她抱着吉他在篝火晚会上唱了首民谣,多少双眼睛直勾勾盯着她,其中就有张澍。散场后她在操场的树下遇到了他。

她至今记得他说的第一句话。

“陈梦瑶?你能不能再给我唱会儿歌?”

当她卖唱的啊?

这要换了别人她一个眼神都懒得给。

可就冲他那么自然而然叫着她的名字,想必也早早就认识她了吧?

鬼使神差的,她问:“唱什么?”

“就刚才那首,再唱一遍。”

那首老歌冷得掉牙,没几个人听过,但她很喜欢,所以这就像是一种精神共鸣。

他搭讪的手法很高明。

比那些上来就问□□号的不知道聪明多少倍。

张澍最显性的魅力就是聪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