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7章

“洛阳地脉花最宜, 牡丹尤为天下奇。”

洛阳牡丹花天下有名,许多人慕名而来欣赏牡丹,“何人不爱牡丹花, 占断城中好物华。”

这个时代的洛阳城, 在整个地球上都是最富足安稳的大都市, 到了牡丹花开的季节,全洛阳的人都出来看牡丹, 赏牡丹,游玩踏青,整个洛阳城宛如一幅清明上河图, 风景如画。

华山派的弟子常年在山上练武,很少看见这样热闹的场景, 个个脸上都是一片兴奋。

“这里比我们华山上热闹多了。”

华山弟子进洛阳城里来, 都穿上了自己最干净的衣服,怕被人看不起,岳灵珊更是穿上了过年才会穿的绣花夹袄,头发上还戴上了两朵绒花。

虽然比不上那些大家闺秀千金小姐, 但是也可以算是小家碧玉, 清秀动人了。

所有人都换了新衣服, 岳灵珊也给令狐冲送来一件绸缎袍子,是岳不群的旧衣, 但是料子非常好,比令狐冲那些破衣服都要好很多,令狐冲当然不肯换, 依然固执的穿着他的粗布衣服, 领口上还有血。

曦岩也没有换衣服, 岳灵珊打量了曦岩一会,终于明白,他靠他那张脸就可以了,不需要换衣服,只希望等会进城去,城里的姑娘不要为他打起来,听说洛阳城看牡丹花的时候,城里的小姐都会出门游玩,遇到长得好看的少年就会摘下头发上的牡丹花送给对方。

别人穿着粗布衣服是贫穷低贱,他穿着件灰色的袍子,站着笔直如枪,英姿勃发,如果低着头愁眉不高兴,又如春水横波,青山如黛。

华山派的人进了洛阳城,看到满城的牡丹花,都展开了笑颜,曦岩却不是很高兴,就算全天下的人都高兴,也没有不许他不高兴的道理,他想不高兴就不高兴。

因为令狐冲看起来不太好了,走两步路都要喘气。自从进到洛阳城里面,令狐冲就怀疑,师父师娘来洛阳,是为了给岳灵珊商定婚事,林平之的外祖父一家就在洛阳,令狐冲整个人失魂落魄,要不是曦岩拉着他,他走街上都要和华山派的人走散了。

华山派的人进了洛阳城,林平之先独自去外祖父家里,华山派的人找了个客栈休息,按礼数,林平之的师父来洛阳,林平之的外祖父金刀王家肯定要过来邀请他们上门做客。

果然,他们住在客栈里,看到外面来了一群人,领头的就是林平之的外祖父金刀王元霸,还有他的两个舅舅王伯奋,王仲强,又表哥表姐,真是好大一家子人,骑着白马来到客栈,迎接华山派的人。

金刀王元霸在洛阳城中也是鼎鼎大名,刀法不错,虽然比不上五岳剑派那种名门,也比不上以前的华山派。

但是华山剑派剑气二宗内斗之后,留下来的岳不群这一支华山派传承已经没落得跟江湖上的二流门派没什么区别了。

再加上,金刀王家家大业大,家产豪富,能结交到上这样的豪门,岳不群自然很高兴。

而且王家虽然豪富,对人却客气有礼,对待林平之的师门,华山派的人尤为热情,王元霸让自己两个儿子跪下拜见岳不群,岳不群连忙避开声称不敢,岳不群也让岳灵珊等弟子拜见王元霸,他们虽然是江湖中人,该有的礼节却不能缺。

王元霸扶起岳灵珊,连声称赞:“岳掌门的千金真是俊秀端庄,文武双全,不知道将来哪位公子有福气娶到这样的小姐。”说完看了一眼自己的外孙林平之。

王元霸出手也豪奢,见到华山派的弟子,一人封了四十两的红包,还有一把青钢宝剑,比起来岳不群就比较寒酸了,连个像样的见面礼都拿不出来,华山派虽然不愁吃穿,却并不富贵,过日子也是精打细算,多余的礼金是拿不出来的。

好在王家根本不介意,邀请华山派的人上马车,每辆马车都是两匹白马,贵气不凡,华山派的弟子真没见过这样气派的豪门,心里都是羡慕赞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