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8章

我度过了一段还算安宁的时光。

我从不惧怕孤独,也不迷恋网络,待在里面虽然没有社交,但我可以借阅书籍,也可以撰写我想写的内容。

我的记忆力还不错,能够记住绝大多数我翻阅过的文件,因此,我在进去的第一周,撰写好了一篇论文,我向监管方提出使用网络的申请,理由也很正当——我需要向世界顶级的学术期刊投稿。

据说领导们专门就我的情况开了一场讨论会,最后决定特事特办,批准我使用在全面监管下的通网的电脑。

得知消息后,我松了口气,感谢上头对于科研事业的大力支持,我得以做一些工作,权当是消遣。

第二个礼拜,我收到了之前投稿杂志的反馈邮件,不得不进行小修,除了网上的杂志,我还需要一些实验室的数据和图书馆的纸质资料,于是又是层层上报、特事特办。

我在里面安心地做我的科研,期间我提出和我的律师交流的申请,但看管我的人很为难。

正常来说,我有和律师交流的权利,但显然我的事,不怎么正常。

我进去半个月后,工作人员递给了我一沓钱,并告知我这些是我伴侣委托他交给我的,我清点了一遍,一共两万,便猜测工作人员层层吞了三万,不过后来等我出去了,才知道赵星直接塞了十万,他们克扣了足足八万。

这两万块钱对我而言,算得上“雪中送炭”。

我进来的时候身上只有五百现金,买了两套换洗的衣服、一套清洁用品,就干净利落地用光了。

让我进来的人,显然并不想让我过太舒服的生活,因此我一直无法通过正常的途径获得来自亲朋好友的费用,也就不能采购更多的必需品,赵星通过层层关卡给我的两万,的确解了我的燃眉之急。

我在小卖部买了方便面和暖贴,一边啃泡面一边写论文——除了打发时间外,也是为减刑做准备。

我一贯是把事情向最差的方向去想,这样真的遇到事儿的时候,反而能够接受事实。

我在里面呆满了三个月,除了吃得不好,没有什么人身自由之外,一切都还好。

进去的第九十四天,我终于见到了我的律师,打一照面发现还是老熟人——当初我和赵星离婚的时候,他也是律师团成员之一。

他的逻辑很清楚,问我是做无罪辩护还是争取减刑,前者难度很大,后者相对来说比较容易,他说如果我认罪,有极大的可能会判三年以下有期徒刑,他再给我争取下缓刑,很快就能出去了;而如果做无罪辩护,难度就会很大,很可能要拖到复审,这样我在里面的时间至少会拉长几个月,也有很大的可能依旧会按照有罪论处。

“而且……”律师压低了声音,神色有些为难,“崔先生,你的事已经形成了一定的网上舆论,这从某种程度上,加大了改判无罪的难度。”

“什么样的网上舆论?”我猜一定不是“我有罪”的舆论。

“一开始有人在网上发布你的负面消息,后来你的同事和学生纷纷出言反驳,很多大V都下场关注你的事件,有人还说什么境外反动势力,现在大家都说你进去是有冤屈的,也或直白或隐晦地说上面不明是非,诬陷天才科研人员……”律师一边说一边观察我的神色,或许是确定我的情绪还算稳定,补了最后一句,“在这种大前提下,上面会查得非常仔细,不会让案件有任何疏漏的可能。”

我听明白了律师的意思,这也很容易理解,看来我最终宣判“无罪”的可能性的确不高。

但我真的很厌烦别人冤枉我,我是个有心理洁癖的人,无法容忍一个罪名伴随着我的终身——况且,我真的没有做错过什么。

“做无罪辩护。”我给出了自己的选择,“我接受一切后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