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十七章 不许反悔(第4/4页)

田馨提议,中间人选吴婶和纺织厂的尤主任,一个是田铁军的领导,一个是田家的邻居,田馨这头,就选了邻居程素云,这三位公证人都是吃公家饭的。

沈红缨皱眉,隔壁的吴婶爱搅局,她不乐意跟她走动太近,田馨坚持,沈红缨怕惹恼她,只能同意。

下午,把三位公证人请到苏家来,苏蔚冬拟定好两份字据,把具体情况都写了进去。

有公证人作证,沈红缨也打听了,字据是作数的。

尤主任没见过这么有趣的事儿,进门就笑:“娘家妈跟闺女为了首饰打字据,这还是头一遭。”

田馨道:“为了这几件首饰,惹出不少麻烦,我妹妹田静也喜欢金首饰,给了我,她不乐意……”

话说了一半,尤主任明白大概,最近关于田家的消息在家属楼传的沸沸扬扬,尤主任也听了一耳朵。

在田家,田馨不受宠,父母都偏爱小女儿,听说前几天,沈红缨还想把田馨的工作挪给田静。

老田在厂里工作兢兢业业,口碑挺好,开始尤主任愿意跟她家结亲。

可后来这一桩桩事,尤主任对田家也有了微妙的看法,再加上尤建平说不喜欢田静,俩人没了走动,尤主任也断了这个心思。

这么看来,是沈红缨把金首饰给了大闺女,小闺女不高兴要抢,为了平息这件事,立个字据,双方不能再反悔。

尤主任瞬间明白过来,确实,还是把字据立下更好。

沈红缨突然好心给金首饰,肯定不一般,尤主任觉得田馨也怪可怜的,提醒道:“一份带编制的工作一定要把握住,无论谁劝也不能撒手,这关系到你一辈子。”

田馨心头一热,她明白尤主任的好心,她重重点头:“您放心,我明白的。”

苏蔚冬拟好的字据双方看过没问题,沈红缨痛快的签字按了手印。

吴婶笑着道:“田馨,你妈真大方,给你三样金首饰呢,立字据好,立字据这东西别人抢不走。”

翡翠手镯被沈红缨揣在兜里,她洋洋得意,是啊,立字据好,以后这镯子田馨抢不走。

赶明儿有机会,想办法把另外一只也要过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