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百八十七章 是汉奸还是人材?(第2/2页)

青海巡抚辛思忠则多令部将持符巡省境,勒土官捐饷,迫僧官积蓄,横暴异常,然所得也是四省最多。

率军收复河套地区的顺军大将高一功虽没有得到筹银任务,但于五原置城期间,张官置吏,四出赴任,旬日间遍于两套。

又派精骑略行两套,追索蒙古部落大小酋长,少者千金,多者万金。有不能献金银者,追其牛羊过半。敢于抗拒者,刀兵相加。

五原知府、顺监国族侄陆义良上任后,“陽言蠲赀租,刑逼乡官,渐及富户,谓之追饷”。

追饷最重者无疑西安城。

西安为西北中心,聚集大量前明士绅官员,此帮人等九成降清,有汉奸之罪。

甘陕总督孟乔芳奉监国谕,召此等士绅,先是痛斥这帮人等从前罪过,尔后要他们戴罪立功。

言:“西北刚经大乱,想要大治,必须钱粮。国家初立,一穷二白,正是尔等赎罪之时。所谓有钱出钱,有力出力,两者都不出者,分明视我大顺为贼寇。既是敌非友,则断然处置矣。”

在孟乔芳的威逼下,西安城中富户迫于压力,纷纷解囊。

一时之间,西北四省处处捐输追赃,大顺所任官吏皆以输银竞比,原定西北赏功银三百余万两不足半月便凑齐,追赃之风尤在继续,部分地区出现为追赃而灭门之事。

原西营吏部尚书、大顺西北安抚使胡默上书,请停追赃之风,以免重蹈永昌元年旧事。

吏政府尚书宋企郊、兵政府尚书陆之祺等人也认为此风不可继续滋长,也不当再行蔓延,因为当年永昌皇帝退出北京与追赃之事有莫大干系。

“永昌元年失败之事,根源乃轻敌满洲,非士绅。前番永昌皇帝于北京追赃也无不妥,概历年以来前明士绅官员所得,非盗上即剥下,无一合法所得。倘若不行追赃,便是默认此类人等财富合法,他等若合法,我大顺便不合法也!”

已经班师回京至潼关的陆四无意停止西北四省追赃助饷之事,在他看来在满洲大敌已亡,北方已经统一的情况下,追赃助饷实际是巩固大顺根本的头等大事,也是最好的时机。

但也颁下谕令,命各地注意“尺度”,不要乱杀人。无论是追赃还是助饷,都要“师出有名”,有理有据,不可胡乱捏造,肆意害人性命。

在潼关,陆四接见了一百多名西北各地往京师赴考的士子,这帮人有举人,有秀才,但亦有许多无功名之人。

去年左辅顾君恩建议大顺恢复科举,陆四采纳,却命开恩科,要天下人皆来考。

此天下人非天下读书人,而是天下人。

“识字者,有见解者,有能者,都可来考。大顺用人,不拘一格。”

潼关城楼下,陆四见赴京赶考的士子中有一人穿得单薄,于寒风中冻得面红耳赤,不禁解下自己的貂袄上前披在此人身上,随口问对方姓名。

“学生于成龙。”

没想大顺监国竟解貂袄于己的于成龙激动的跪伏于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