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0章 探灵实录28(第4/4页)

“盗窃,买卖,侮辱,违背死者生前意愿摘取其尸体器官,尸骨,骨灰违背华国刑法第302条规定。”

如果将这里看做是普通喜堂,眼前的几人就是男女双方的父母,负责主持的媒婆司仪。

但这不是普通的婚礼,这是一场由买卖构成的犯罪,站在这里的是买方,卖方,中间人。

华夏自古讲究死者为大,入土为安。

冥婚不是一句地方习俗与风俗就能掩盖的,如果一项风俗会诱发犯罪,这样的风俗不要也罢。

与其说是风俗,倒不如说是封建流毒糟粕陋习,早该舍弃。

而打着所谓传统民俗的旗号,用来为自己谋取利益,买卖尸身骨灰,令死者不能安宁,丧尽天良,无法无天。

“侵占民居,违法烧纸,买卖尸骨,危害公共安全,违背华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华国刑法,消防法,三法并罚,从重量刑,十年起步。”

“警方已经包围这里,恭喜各位,你们被捕了。”

洛萤真诚地道了声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