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消逝的青春 跨年(第2/3页)

我跟安平小学同窗6年,几乎没跟他讲过几句话,因为他性格太过腼腆与软弱,印象中他永远坐在后排,坐得端正,腰板挺直,两只胳膊乖顺地放在课桌上,叠在一起。

他的脑袋小小的,一直听人说“脑袋越大的人越聪明”,小脑袋的安平无疑是笨的蠢的,每次老师叫他起来回答问题,他都是嗯嗯啊啊讲不出个所以然,引得哄堂大笑。他只好失落地坐下,又开始神游。那会儿他很矮,都没我高,不像现在这般高个子。

我想起一件事。五年级时,我因为到学校早,负责教室每天的开门,安平负责放学后的锁门。这个差事可是有名头的,我叫“开门长”,他叫“锁门长”,我们也算小半个班委。

有一天,我跟往常一样,第一个到教室,开了门进去后,看到黑板上乱七八糟地写了一些字。这是昨天最后一节课上,语文老师让我们自愿到黑板上写一句最喜欢的话。有人写“我爱爸爸妈妈”,有人写“不经历风雨怎能见彩虹”,我当时正喜欢听叶倩文的《潇洒走一回》,就上去大大方方地写下了这5个字。

同学们很是激动,搞到最后拖堂了,一放学大家背着书包就跑了。等我早上过来,发现昨天没人擦黑板。想到当天是我值日,拿起黑板擦就开工了,一句一句擦,擦一句读一句。

当我擦到黑板最左边角落的位置时,看到很小很小的一行字,小到几乎看不见,它们安安静静躺在那边,几乎很难被察觉,又丑陋又谦卑的几个字,上面写着:安平喜欢七七。我愣住了,班里只有我叫七七。

我赶紧跑到安平的座位上,掏出他的作业本,对照着字迹,发现黑板上的字迹确实是他写的。再细看那几个歪歪扭扭的汉字,若不注意,完全看不出来。我很紧张,赶紧擦掉,很用力地擦掉,不想被人看到。他来上课,我装作不知道,他也没任何异常。

这件事很快淹没在以后的日子里,几十年的岁月长河,这件小事显得太过微不足道,只是一次风起时的细小波澜,眨个眼的工夫就风平浪静。我跟安平几乎没有任何交集,到现在我都不知道那几个字是不是我看走眼了。

我裹紧衣服,拿着扳手出去,递给正在忙活的安平。

“班级前几名都不记得我这个老同学了,嘿嘿!”我一过来,他就跟我调侃。

“哎哟,说这话!平时我不大回来,也只有过年才能在家几天。”我也跟他说笑。

这时,风吹掉了他的帽子,他被冻得流鼻涕,看到他拖着一根长长的宽带线,往前方走,我跟上去,给他打手电筒,突然觉得他也挺苦的。

“你装宽带挺辛苦的啊,大年三十还过来。”说到工作,总是不容易的。

“没办法,先来学个手艺,等出师了,可以出去做。”

他拉着线,往隔壁有宽带线的人家走,走了50米左右,停在了一根高高的电话杆处,杆子上有各种接线,绕成一团。他手臂上绑着刚理好的线,三两下就爬上了杆子。这时风呼呼的,还有几只狗在叫,我的头发被吹得乱糟糟的,冷得往家里跑。

母亲知道是后村的安平过来装宽带,倚在门上,跟我说:“安平这人不错的,有一回我在村里诊所挂吊水,安平也在。知道我是你妈后,还一直夸你,说你聪明,成绩好,在班里数一数二。”

“啊,这样啊。”我跟母亲说着。

“是的,安平这小孩真不错。那回我在医院挂水忘记带钱了,还是他帮我给的。我去他家还给他,他不要。”

“还有这回事啊!”

“是的呢!好像是你读大学那时候,那次他还问你,你在哪里读书。人很好的!他读完高中就去苏州打工了,前几年回老家,跟小霍庄上一个女的结婚了,长得还挺好看的,生了一个儿子,都两岁了,只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