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314章 债券(第2/2页)

皇家银行的建立从一开始就带有中央银行的形式,但实际上目前皇家银行还远远达不到真正中央银行的职权和能力。毕竟,成立的时间太短,再加上现在只拥有货币发行权和兑换权的皇家银行还远不能进行真正的银行存在。

假如过个几年或者十几年,等皇家银行不断完善后,朱怡成自然不会如此忧虑,但眼下却绝对不行。

思索良久,朱怡成否决了王樊的建议,绝对不能开这个口子。可眼下的情况又必须要尽快解决,思来想去朱怡成拿出了一个最终方案,那就是以皇家银行向户部进行借款,同时再以户部替皇家银行背书,以其资本进行担保,向各银行、银号进行债券发行。

这说白了就是国债的一种,以国家的名义发行债券,然后以银行的方式进行认购和推销,使其在短时间内筹集到大量款项以满足国家财政需求。

这样做的好处显而易见,一来可使国家财政不被资本所完全掌握,使得资本和财政中形成缓冲,同时利用资本的力量获得资金的支持。其次,这种债券的信用度极高,因为它代表了国家的背书和承诺,只要大明存在,债券的利益就能保证。另外,债券是有利润的,而且利润不低,以一百元面额的债券为例,实际包销的比例为九成至九成五,也就是一百元以九十元到九十五元进行包销,随后以三月、半年、一年等为期,给予一定的年息,皇家银行在债券到期后可根据债券的数额、比例等各项条件进行兑现,这样一来,足以可以保证各方面的利益。

把这个方案拿出后,朱怡成招来王樊商讨,王樊听完后方案后愣了半天,这才恍然大悟。相比他之前的方案,发行债券的确可以解决目前户部的困难,更重要的是可以保证国家财政控制权。

对此,王樊毫无异议,当即表示户部全力支持债券发行。而随着户部对初步方案的完善后,大明债券的发行也通过各种渠道散布了出去,宁波商行那边,第一时间就得到了踊跃响应,毕竟宁波商行就是靠着朱怡成起家的,可以说没有如今的大明就是没如今站在商界顶端的宁波商行。

至于其他各地商界也不甘落后,通过渠道表示要购买债券的强烈欲望。更令让意外的是,就连清廷控制区内的一些商界,甚至包括清廷那边的某些势力也通过各自渠道要抢购大明债券,使其皇家银行第一期原本预计发行的二千万半年债券和三千万一年期债券在还未正式发行之前就被一抢而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