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第4/6页)

华尔道夫饭店一事过后,有三至四年之久,莎拉·亨明斯与我没有任何接触。我记得这段日子里,有一次我在梅费尔区的某个鸡尾酒会上看到她。那次聚会上人很多,可是我没认识几个,所以决定先离开。我朝大门挤过去,发现莎拉·亨明斯正在与别人聊天,就挡在我往大门的路上。我的直觉反应是绕道而行。不过那一阵子,我又因“罗杰·帕克案”而名声大噪,我好奇之心油然而生,心想亨明斯小姐是否还敢像在华尔道夫饭店一样目中无人。于是我继续往人群里开路,对准方向,想从她面前挤过去。经过她身旁,我看到她的目光转过来认我的五官。她先是脸上一阵茫然,显然在回想我这个人到底是谁,后来我看出她认出来了,但她既不笑一下,也不点个头,又把目光转回跟她聊天的人身上。

其实,这种事情我才懒得去烦,因为那阵子,我手头上正忙着几件难解的案子。尽管当时距我建立今日这般的名声地位,还有好长一段时间,不过那时我已初尝任何稍有名气的侦探所承受的甜美负担。我向来了解,要根除那些行迹最隐秘的邪恶,而且要在恶行即将逃过法眼之际将之清除,固然是重大而严肃的事业,然而我一直要到经历了“罗杰·帕克谋杀案”这类案子之后,才切身体会,能把这类潜伏的坏事清除,对别人有什么样的意义——这不只是指那些直接与案情牵连的人,也指一般大众。于是我变得更加坚决,不让伦敦生活的浮华琐事害我分心。我也渐渐了解,也许我父母就是靠这点才能拥有他们的名声。总之,像亨明斯小姐这类人物,在我那个时期的心思里不会留下什么痕迹,若非那天在肯辛顿花园遇到约瑟夫·特纳,恐怕我早把她忘得一干二净了。

当时我在诺福克调查一个案子,正好回伦敦几天,打算研究一下我做过的各类笔记。其中一个阴天的早晨,我正在肯辛顿花园漫步,沉思与受害者失踪相关的诸多耐人寻味的细节。有人从远处喊住我,我立刻就认出是特纳,他是一位社交场合里的点头之交。他赶上来问我这阵子怎么这么难得见到踪影,随即邀我参加当晚他与友人在某家餐厅举行的晚宴。我礼貌地婉拒,推说我现在为手上的案子忙得无法分身,也不容分心,他回答说:

“真可惜。莎拉·亨明斯也要来,人家想跟你聊聊可想死了。”

“亨明斯小姐?”

“还记得是谁吧?人家可记得你哦。还说你们几年前就认识。她老是抱怨怎么到哪儿都没你的影子。”

我忍着不予置评,仅淡淡地回答:“仅代我问候她一声。”

我几乎话一说完就转身走了,不过回到书桌前,我承认听说亨明斯小姐想见我,让我有些分神。想了一会儿,我告诉自己,很可能是特纳会错了意;或者,他是夸大其词,想诱我参加那次聚会。不过从那次以后的几个月里,我耳闻好几件类似的事:有人听到莎拉·亨明斯向人抱怨,我跟她也曾经朋友一场,怎么现在她想见我一面却难如登天。我还从好几个地方听说,她扬言非把我“揪出来”不可。直到上个礼拜,我留在牛津郡夏克顿镇调查“斯塔德利农庄案”,亨明斯小姐终于本尊现身,显然是刻意安排的。

我找到那座围墙里的花园——查尔斯·埃默里的尸体就在花园的池塘里被人发现——在大宅子下方的草地一带。走下四层石阶,我便进入一处阳光难以触及的长方形区域,即使是晴朗的早晨,周遭一切依然笼罩在阴影之中。墙上虽爬满了藤蔓,可是人在其中总觉得像是走进一间没有天花板的牢房。

池塘占去这个区域的大半空间。尽管好几个人跟我说过里头养了金鱼,但我并没有看见里头有什么活物;事实上,池水如此阴寒,实在难以想像有什么生物能在这里生存——不过倒是顶适合在里头发现尸体就是了。池塘边上围了一圈覆满青苔的方形石板,底部全嵌在泥土里。我猜想我在那里勘查了约莫二十分钟——我趴在地上,用放大镜细看一块突出水面的石板——感觉到有人在观察我。起先我以为是这户人家的成员,想过来问东问西。由于稍早我已坚持不准有人打扰我,所以决定谁也不理,就算让他们觉得我无礼也在所不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