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四十七章:又要我作诗?烦不烦啊!许清宵花式装哔!(第3/10页)

回过头如果大魏不行了,这些番邦来使会来帮忙吗?答案显而易见啊。

肯定不会过来帮忙,不趁火打劫都是好事一件。

所以许清宵肯定不愿意把钱送出去啊,自己辛辛苦苦赚的银子,要给你们自己给去。

再加上桃花庵的事情,许清宵还没忘记呢,就番邦那个样子,让自己给钱?

想屁吃呢。

“知道又能如何?能怎么办?”

“总不可能不回礼吧?若真这样,大魏王朝的颜面放在何处?这帮番邦异族,还不要大骂我们?”

“如今突邪王朝和初元王朝时不时派人与他们交接,如若这样,只怕会引来不必要的麻烦啊。”

谈到正事,王新志显得十分认真,公事公办,提出问题。

“怕什么?”

“王大人,钱财是稳不住两国关系的,说句不好听的话,倘若大魏真有难时,这些番邦会因为今日之礼,而出手援助吗?”

“该走的照样会走,不会走的,赶都赶不走。”

许清宵目光笃定道。

这话不假,说的好像给了银子,对方就会对大魏臣服一样?

可王新志还是有些犹豫,不知道该说什么。

许清宵的声音继续响起。

“王大人,万国来朝靠的可不是金银珠宝,而是堆积如山的尸骨啊。”

许清宵开口。

大魏王朝之所以能有万国来朝的鼎盛时期,靠的真不是金银珠宝,而是那堆积如山一般的骸骨。

敌人的尸骨,自己人的尸骨,靠的是武力,而不是财力。

这句话没有任何错误。

王新志也没有沉默了。

“那你的意思是?不收礼?”

王新志问道。

“肯定收啊,陛下寿诞,若是不收岂不是显得我们大魏没有气量,瞧不起他们吗?”

“而回礼,咱们也回,只是换个方式回。”

许清宵笑道。

“换个方式?换什么方式?”

王新志好奇了。

“我问你个事,王大人,这世间上有什么东西既比黄金珍贵又连糟糠不如?”

许清宵问道。

这个问题把王新志问到了。

又要比黄金贵,又不如糟糠?

怎么可能有这种东西啊?

王新志皱紧眉头,死活想不出来,而许清宵也没有卖关子,直接拿出一张宣纸,摆在王新志面前。

宣纸上赫然写着‘将进酒’,并且皆有落款。

“书画?”

王新志回过神来了,他知道许清宵说的东西是什么了。

这书画的确比黄金珍贵,但主要还是看是谁的,就好比许清宵的书帖,若是许清宵亲笔亲名,拿出去卖,一万两白银都不足为过。

甚至几万两十几万两也是有可能的。

并且如若等到许清宵成为了大儒,或者是天地大儒,那这字帖价值,也会跟着增长。

可若是有朝一日,许清宵当真成为了圣人,那就是无价之宝,圣人亲笔。

甚至现在大魏京都,也有商人想要购买许清宵的亲笔书帖,开出五万两白银的价格。

足以证明许清宵如今的名气有多大了。

但同样的,这种字帖其实没有任何作用,对比起来还不如糟糠,最起码糟糠能吃,能垫肚子。

对于普通百姓来说,除非是圣人的字帖,不然的话,哪怕是一位大儒的字帖,一位天地大儒的字帖,他们都不在乎。

完全没用啊。

“你的意思是,将这种东西当做回礼?”

王新志猜到了许清宵的想法,不禁这般问道。

“不。”

“王大人,倒也不是下官自夸,许某的字帖,一字千金,当做回礼,损失更大。”

“许某的意思是,让礼部的人,印刷我的字帖,再画上太平诗会盛宴图,外加上盖上我的印章。”

“每个来使一人一份,下官算过,材质就用最好的阳都宣纸,算上杂七杂八,也要六七十两银子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