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二章 脑奴聚能(第3/5页)

多年来的长时间相对,尤其是老社员,互相之间都有着一种兄弟般的特别情感。

这是一种属于男人们的感情,他们对彼此的了解,连家人也比不上。

傍晚六点的时候,多数出门的销售回来了,只有几位能晚上继续应酬。

在这个夜晚,和也他们又一次忙到十一点才下了班。

一群或中年或青年的男人,拖着疲累不堪的身体离开公司,勾肩搭背地走在江谷区霓虹闪烁的雨夜街头,欢乐地哼唱着男儿志气的歌曲。

接着,他们走进了街边一家常去的居酒屋,说说笑笑,喝了几杯,吃了夜宵。

时间差不多就到十二点了,有几人接着还要去常去的风俗店,听说来了几个新的女郎。

但和也不去,他不是二十多岁了,已经没那时候的充沛体力,不能即使通宵不睡也可以拼搏一天。他累了,明天还有重要会面,家里还有老婆孩子。

与课员们道别后,和也冒着夜雨,提着公文包,匆匆地赶上了回家的那趟有轨电车。

当他回到家的时候,已经快凌晨一点了。

十年的努力让他能供着一间还算宽敞的两室一厅的小公寓,这可是江谷区,寸土寸金。

“我回来了……”和也在门廊脱鞋的时候轻轻地说了声,却不会有人回应他。

妻子和快五岁大的儿子都睡下了,结婚后的这六年来几乎都是这样,他上班下班,上班下班……能陪伴家人的时间,加起来可能连一天都没有。

和也呼着疲累的气息,走过小小的客厅,往沙发放下公文包。

他一边松解着领带,一边走向主卧,果然见妻子已经在床上睡熟,他打开衣柜要找套衣服洗澡更换再睡觉,但一拉开衣柜,顿时吓了一跳。

“淑子……”和也喃喃,衣柜里又多了成排的新衣服,每一件售价都不会低。

他望向那边熟睡的妻子,无奈地拍了拍额头。

这以他的薪水,担负得很辛苦啊……

只是他知道淑子也有她的压力,她要照顾好孩子的同时,还得参加公司的太太交际圈,如果她丢脸,就是他丢脸……而她漂漂亮亮的,他才会被看得起。

淑子是他大学同学,他知道她是什么人。

但说好今年要买个可视电话的,这样什么时候能买上……

“会的,很快会买到的。”和也又一次给自己打气,自己已经被总部赏识了。

明天,说不定就明天,他就会得到调往总部的新任命!

……

万富酒店的大堂宽敞明亮,高昂的圆形穹顶使这里仿佛是一间大剧院。

和也今天身穿一套熨得笔直的黑色正装,黑色皮鞋擦得闪亮,提着的崭新黑色公文包上的金色扣子同样闪闪发亮,胡子刮得干净,头发也用发胶梳理起来了。

他身材还算高大,脸庞成熟而朝气。

这是他五年来第一次没有上班,连孩子出生那天都还在上班,上次没上班是因为病倒。

这样的他走在这里,没有半点违和。

大堂那充满科技设计感的椅子、沙发上坐满了衣着高档的客人们,有印花和服的贵妇人,有打扮前卫的艺术家和明星。

他们装饰各异,头发染就各种的炫彩颜色,只让人感到时尚潮流。

他们谈笑风生,却不显得吵杂,只让人感到这里充满活力。

和也稳步地走过,由早已等候着他的一位助理带着乘电梯前往高层的一个VIP会客室。

“你来了,请坐吧。我听说你的工作能力很强,有一个勤奋的、聪明的头脑。”

奢华的会客室里只有一位二十出头的年轻女子,刚才在路上,助理就跟他先说了这位是盖斯博因集团的千金小姐,索菲娅·阿米克。

“阿米克小姐,您过誉了。”和也谦虚地说,往会客室中间的一张小沙发坐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