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64章(第2/3页)

孔筝说得很是感慨,在他之前,他们那个小家族之中,还真没有人点亮这方面的才能,在他之后,才给他们展现出另一条晋升道路该是怎样的。

古代信息面不广,很多事情都是这样,你不知道做什么才能获得更好的结果,不去走之前,谁都不知道还有这样的一条路。

有个笑话怎么说的,守着金山讨饭吃,听起来可笑,可事实上又有隐含的某种必然,信息不到位,那些守着金山的人怎么知道金子更值钱,能够买粮食呢?

现实中,很多人守着类似的“金山”,完全不知道该如何发挥自己的才能到合适的地方去,也唯有看到别人做了,跟风地学,才知道有这样的路子。

孔筝的技艺,大体平平,属于那种基础功很扎实,每一项工艺都能应用到最合适的地方去,让最后成型的首饰颇有新意。

其中最拿手的一样是“错色”,这个错色跟金银错有些类似,却是让纪墨眼前一亮。

“最开始也是个意外,我弄洒了东西,没成想,那些颜料混合之后会发生这样的变化,后来就故意调整比例,反复试了好久,才有这一种稳定的……”

孔筝给纪墨看来一支簪子,很漂亮,六瓣梅花造型,枝干虬然,上有光泽,能看筋骨之感,便是那梅花花瓣上,从这个角度看,仿佛是红色,从另一个角度看,隐隐紫红,多出的那一层紫色就是这“错色”之功了。

说起来,像是纪墨弄的那种珠光色一样,以上色之差营造动人光泽,也算很有巧思的了。

“我刚入局子的时候,还想着这种技艺不能轻易展露,免得为人妒忌,在自己不知道的时候树了敌,拿在手里,好歹是个底气,以后慢慢展露,哪里想到……”

孔筝说着露出一苦笑,看向纪墨的眼神儿似还有些怨怪。

纪墨摸摸鼻子,想到自己那时候拿出来的珠光色,恍然,“我说你那时候为什么注意我了……”

他们那同一批进入银作局的也不是只有他们两个,怎么孔筝就只注意到了自己,纪墨一直以为是他们年龄相近,咳咳,具体来说是自己年龄小所以被孔筝留意的原因,现在看来,分明是自己抢先了他一步,这才让他注意到的。

本来自己手里捏着一张必胜的底牌,觉得我若不出,谁与争锋,哪里想到,屠龙刀还没拔出来,倚天剑就先得了偌大威名,怎么能够让人不注意?

同样是以“色”胜出,珠光色走素雅,紫红色却是走华贵,不一样的路子却是同一种的内质,也难怪了。

“谁能想到你那么不留余地,我都以为你是不是故意和我争了!”

孔筝回想起往事来,不由一笑,那时候真的是有些纳闷,怎么偏偏就有人和自己“对”上了呢?

也就是确定两人不认识,对方也不知道自己的绝技是什么,这才知道纯粹是巧合。

“咱们这也算是不打不相识了。”

孔筝那时候总来跟纪墨说话,一方面是利益不同的问题,希望拉拢纪墨成为同伴,另一方面,也是探问他的意思,现在看来,还真的是机缘巧合。

“见你什么事儿都没有,我也就不藏着掖着了。”

孔筝后来也拿出来了自己用错色技艺制作的簪子,果然博得了满堂彩,赏赐也到手了,纪墨那般被好多小工追捧的待遇,自己也有了。

享受过了,心气就更加平和,这又多少年过去,再说起来,只当是一桩缘分趣事。

不是这样,以纪墨的性子,怕也没有孔筝这样的朋友。

“我知道你怕是早就垂涎我的错色技艺,这会儿我就教了你,免得你总嫌弃我不够大方。”

孔筝这样说着。

纪墨连忙摆手:“我可没这样说,你有技艺是你的,想不想教也是你的事儿,我可不想逼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