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14章、二年10月2日 晴 他人笑我太疯癫(第2/3页)

依次写下来并按下手印之后,那小吏看了一眼表格:“哟,倒是一手好字,今日这字最好的便是你了,行了,两日后辰时起前往城外校场报道。”说完给了他一个信物就收了摊匆匆离开。

小宋低头看了看自己的打扮,感觉自己这个酷是白装了……人家赶着下班根本就不在意。

不过好像这两个小兔崽子并没有认出来自己,看来俏俏的仿妆能耐还是很强的,不过他总觉得脸上粘着那些东西不太自在,而且还有一股淡淡的鱼胶腥味,很不舒服……

所以小宋决定一会儿回去就去试试看能不能把硅胶给弄出来,化学式好像是xSiO2·yH2O,硅酸凝胶。难度倒是不大,水玻璃的水溶液中加入酸静置后水洗就能得硅胶了。

水玻璃工坊里多的是!碳酸钠法制水玻璃现在已经是炼钢的副产物了,好弄的很。

而在回去的路上,小宋一直保持着这副夕阳剑客的造型,但路上的人好像都不买账,唯一一个搭理他的还是问他手上的刀卖不卖。

“老子一刀砍死你啊。”宋北云一脚踹开醉汉:“滚!”

被伤了心小宋回到家中,发现金铃儿坐在那玩扑克,她们都是赌钱的那种,而今天的局显然金铃儿是逆风,她脸上满是阴霾。

“你们家男人呢?”宋北云往门口一靠,沉声问道:“我来取他狗命……不对,我来取他小命。”

“你有病吧。”金铃儿把牌一扔:“我都输惨了……不玩了。”

“你怎么认出我的?”小宋甩着刀走进屋里:“不对啊,今天预见不少熟人都没认出来呢。”

“哎哟,你玩够没有啊,你就是化了灰我都认得好不好。”金铃儿抱着胳膊:“听到脚步声就知是你了,都不用回头。”

“哦……看来还是有破绽。”

这个倒是提醒小宋了,以前小时候暑假躲在家里看电视,光靠楼道里的脚步就能分辨是谁来了,这一其实就是讲究一个熟悉程度。

现在看来……这个伪装还是有改进空间。

“嗯……你们先玩,我去想点办法。”

但真当宋北云在那整硅胶的时候,他突然想到自己整出硅胶的话……是不是就可以给自己隆胸了?

不过这个变态的想法立刻被他甩出了脑后,他靠在那一遍一遍用棍子搅合着木桶里的水玻璃,脑子一直在快速转着。

“鞋!”小宋眼睛一亮,突然意识到一个很严重的问题,如果想改变这方便的东西就必须要从鞋上做文章。

可是现在橡胶还没出现,胶鞋必然是不行了,而皮鞋的话又不耐磨,走路也不够舒服,光是布鞋的话很难从根本上改变啊。

不过等他仔细想一圈,才发现自己好像被金铃儿带沟里去了,这根本不是鞋的问题而是熟悉度的问题!

天底下还有几个人能比隔壁屋里的人还要熟悉自己呢?所以根本就不需要考虑那么多有的没的,干就完事了。

不过硅胶还是要弄的,毕竟鱼胶味道太恶心了……一热还往下流。

选婿进入了倒计时阶段,而佛宝奴那边也不断对大宋施压,就在宋北云在家搅硅胶的时候,晏殊走入了鸿胪寺之中,拜见了佛宝奴。

没办法,天底下可能就是宋北云一个人不讲那个礼数,即便是晏殊想要见辽国的皇子也是要用拜见的,地位差摆在那,如果对她的态度太差,即便是大宋这边也是过不去的,因为有句话是怎么说来着?漠视皇权,这可是重罪。

佛宝奴面见晏殊的时候一脸桀骜,完全没有在宋北云面前那副样子。

这一刻晏殊才彻底相信小宋的话了,这个女人是个千面之人,她总可以选择一副适合当前处境的面貌,这样的人着实难缠。

不过晏殊倒也不是吃素的,他们两人以茶代酒就开始打起了太极,几轮交锋之后,晏殊和佛宝奴互有输赢,但总体是晏殊占了赢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