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章、你令我神魂颠倒(六)(第2/3页)

我仰头望了他一会儿,说:“幻想,错觉用一个英文单词怎么说?”

他的眉毛轻轻一挑。他做这个样子,平时便比常人好看许多。此刻眼角眉梢带了两分春意,更是远较往日的好看。可我一直最着迷的是他的英文发音,端正方圆的牛津腔,每一个吐字都优雅得恰到好处,婉转起承之间仿若母语一般:“fantasy.”

他将每一个字母都给我缓缓拼了一遍,然后又将发音重复了两遍:“fantasy.记住没有?”

我自然记得。我根本没有忘。只是随口问一问罢了。

将一个单词重复发音三遍,这是顾衍之自给我补习英语以后养成的习惯。一开始单纯是因为要纠正我的每一个单词发音,然而就像这世上的许多事,初衷和结果总是阴差阳错。等到我已经将音标模仿得很清楚了,我仍然一度故意将单词念错,这回所想的,只是存了心要听顾衍之再念两遍。

我有些失神,没有提防额头被不轻不重地弹了一下。我回过眼,顾衍之看着我的眼神里带着好笑:“究竟怎么了?”

我小声说:“过两天是我的十五岁生日。”

“我知道。”他的手拨弄着流苏,脸上有点笑容:“这次想要什么生日礼物呢?”

“我要什么你会肯给呢?”

“这个要先你说一说才行。”他仍是清清淡淡的笑容,“总要是我可以办得到的东西,你说是不是?”

他说成这样,每次的礼物却总是超出预期的贵重。只是顾衍之从来都将这些东西送得很轻松。前年生日宴会,他在牵着我下楼前,将一颗小拇指大的浅紫色透明石头系在我脖颈上。那块石头璀璨剔透,灯光下稍微转一转,就晃得令人移不开眼。我问他这是什么,他随口说:“玻璃珠子,好看么?”

以至于我当真就戴着那颗玻璃珠子下了楼。然后在不知所谓中差点被一众目光尖锐刺穿。后来找到食品区的叶寻寻,她正在那里奋战焦糖布丁,抬眼看到我脖子上的项链,差点将布丁呛出大半。

过了一会儿她恢复镇定,指着我脖颈说:“这就是顾衍之送给你的生日礼物?”

我捻着那串项链:“啊。玻璃珠子,好看么?我个人觉得还是挺好看的。”

她剩下小半布丁也差点呛出来,半晌面无表情道:“那你把这颗玻璃珠子送给我行么?我拿我所有项链给你换。我还有一串正宗红珊瑚呢。”

我说:“你喜欢?”

叶寻寻冷冷地说:“我当然喜欢。整个T城的女人都没人敢不喜欢。你知不知道这是上个月香港拍卖会上的压轴珠宝,这么一颗粉钻,颜色还透着紫,简直是要价值连城的好么。”

“…”

我看看顾衍之,这样英俊的眉眼,在灯光氤氲下,衬得愈发犹如冠玉一般。我突然生出一点勇气,低声说:“顾衍之,你喜欢什么样的女孩子呢?”

他说:“为什么这样问?”

我说:“我就是在想,你这个年纪也该有女朋友了啊。你看楚煜和江燕南,两三个月身边就有不同的美人换一换,旁人看着都挺赏心悦目的。”

“那是他们。”他说得漫不经心,尔后又笑了笑,“鄢玉不是也一直单身?”

我说:“我就是在想,你这个年纪也该有女朋友了啊。你看楚煜和江燕南,两三个月身边就有不同的美人换一换,旁人看着都挺赏心悦目的。”

“那是他们。”他说得漫不经心,“鄢玉不是也一直单身?”

我说:“可是那总有你喜欢的类型呀。你是喜欢强硬一点的,还是喜欢温柔一点的呢?叶寻寻说男人只喜欢长得漂亮的,你也是这样的吗?”

我这话其实问得有点不抱希望。因为往常每次碰到这种话题,总是会被他不动声色地岔过去。可是这一次他看了看我,脸上有点笑容:“大概我挺喜欢可爱聪明的那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