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百六十二章 《民法》(第2/2页)

这里的羊肉非常不错,手抓肉让人看着食指大动。

“您这边赶路这么久,还没吃午饭吧?这附近也没个像样的饭馆,随便吃一点,您边吃,我这边找人给您汇报工作。”王政委道:“我也没吃呢,咱们一起吃一点。”

白松点了点头,大家一起坐着吃东西,这时,县局的刑侦大队一把手拿着案卷过来讲述了一下情况。

其实,这边也没有把案子定性为凶杀案,哪有这么快啊!

要是听说白松要来,就能迅速发现案件线索,那他们这个水平岂不是高破天际了?

但是,市局领导可是见过世面的人。他们早在过年之前就知道了白松等人的来历,知道白松等人是办案高手,所以,政委听说白松等人冲这个案子来了,第一时间就要求撤回原案,重新侦查。

负责汇报的宁大队把案子之前的情况都给白松复述了一遍,讲了一些这几个小时的工作、取证情况。

“这个案子我们感觉,他这个养女不太正常。”宁队长道:“他养女11岁,虽然现在未成年,但是依然有继承权。所以,这小女孩是利益既得者,利大者疑,我们还在进一步调查。”

“为什么之前的材料里没提到还有一个养女?”白松有些不解。

“村里捡的孩子,没有办理领养手续,据说正在办。”宁队道:“现在是过年期间,很多地方还没上班。村子里的人说法不一。”

“死者我记得47岁吧?”白松皱眉:“47岁怎么会有11岁的养女呢?不可能的。”

见大家都不解,白松解释道:“根据《收养法》相关规定,未婚独身人员收养异性子女,年龄必须相差40岁以上。”

所有人都露出一副“还有这种规定”的表情,就连王政委都有些尴尬,真不知道啊……

王政委连忙给宁队使眼色,意思是你快去查查去!

宁队立刻说了点场面话,装作有急事,先离开了屋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