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7章(第3/5页)

“多谢老人家赐酒之恩,还请不要担心,这么多年来我从没醉过,有一次我得了一位富家老爷的赏,一个时辰内足足喝了十八坛好酒,都没有醉过。”

婴宁顿时笑起来。

“你这人好生会吹牛,十八坛好酒垒起来都有好几个你那么高了,你能在一个时辰全部喝完还没胀破肚皮?难不成你肚皮上开了个洞,喝多少漏多少?!”

乞丐却笑容越发苦闷起来。

“我真的并非骗人,我年幼时,还不喜饮酒,沾酒就醉,但不知哪一日,忽然就爱上了这杯中物,一日不喝就饥渴难耐,最后状若疯癫,我原也是殷实人家,家中有父母妻儿,但因为这事,家底逐渐被我给败了大半,我见如此不行,为了不拖累家中老小,于是就自个离了家,从此沦落成了乞丐。”

说到这,他又是苦笑。

“我也曾想过就这么醉死过去,但偏偏千杯不醉。”

“这可真是怪哉。”

秦婆婆悄悄看向小荣。

“寻常人或许有千杯不醉之能,但是喝下十八坛酒还不胀破肚皮,这可不是寻常人能有的本事。”

小荣对秦婆婆微微摇头。

顾云初把这些都看在了眼里。

显然,秦婆婆是怀疑这乞丐人类的身份了,事实上,顾云初也有些怀疑,但从小荣摇头的动作看来,这人似乎并无异样?

那到底是为什么,让一个人能有如此本事,难道是天赋异禀?

这可也不像是什么好事啊,还是说,这是一种怪病?

顾云初心中疑惑,这时,她像是想起了什么。转头看向那个男人。

“你说你是忽然有一天突然变得嗜酒如命的?你仔细和我说说。”

乞丐不明所以,只以为她是好奇,这种情况他也不是没遇到过,于是就说起了自己的悲惨经历。

顾云初听完,若有所思道。

“我好像听说过你这种怪毛病。”

乞丐一听,猛地抬头。

“真的?”

其余人也好奇的看过去。

顾云初点点头。“我曾听闻有人好酒,每日都要饮酒,且同样千杯不醉,而此人之所以如此,正是因为肚子里有酒虫。”

婴宁好奇的看过去。

“酒虫?那是什么东西?”

顾云初回忆着自己看过的《聊斋志异》的故事。

“酒虫乃是酒中之精。喜欢钻进人的体内,控制人不断饮酒,而实际上,这酒入了肚都被那酒虫喝了,所以喝酒的人才会千杯不醉。”

被酒虫寄生的人:喝酒了,但没完全喝酒。

乞丐连忙道。

“那……那姑娘可知怎么解决这条酒虫?”

顾云初看着他那眼中些微的亮光。想了想道。

“方法是有的,虽然我也不确定你这是不是酒虫,不过可以试一试。”

随后众人移步到了前院,顾云初让人帮忙找来麻绳和一坛好酒。

系统妹妹询问:【这事《聊斋志异》里有的故事?】

顾云初:【嗯,这个故事对我来说算是印象最深刻的了。】

说着,她直接给系统妹妹背了一下酒虫的全文,还是文言文版本的。以此来炫耀自己的文化底蕴。

她,顾云初,文化银儿!

系统妹妹狐疑了。

聊斋那么多个故事,有的顾云初早就忘了,比如那个造畜的,等到事情结束了,她才想起来自己曾经看过这么一段。

那这一个酒虫,怎么就能让她印象这么深刻,甚至远超画皮、画壁这些?

正在用麻绳把乞丐绑起来的顾云初听到这个问题,脚步微微一顿,面色闪过一丝羞赫。

【说来也是惭愧,当初刚上小学一年级,年少不懂事,读了这个故事后,我一直以为那些喜欢喝酒的啤酒肚大叔的肚子里就有这么一条酒虫。偏偏,我同桌他老爸就是这个一个嗜酒如命的啤酒肚大叔,那位叔叔怎么说呢,对儿子和老婆其实也不错,就是年纪渐长后,越来越喜欢喝酒,为此他和老婆就总吵架,甚至又几次话赶话的,似乎还到了要离婚的地步,我同桌因为这,也很讨厌他爸爸喝酒。于是,我就把他爸爸肚子里面有酒虫的事情告诉了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