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挽歌”必须执绋而歌

作为古代丧葬礼仪重要环节的“挽歌”,到底起源于何时?大致有两种不同的说法。

其一,起源于田横之死。西晋崔豹《古今注》记之甚详:“《薤露》、《蒿里》,并丧歌也,出田横门人。横自杀,门人伤之,为之悲歌。言人命如薤(xiè)上之露,易晞灭也;亦谓人死魂魄归乎蒿里。故有二章,一章曰:‘薤上朝露何易晞,露晞明朝还复滋,人死一去何时归。’其二曰:‘蒿里谁家地?聚敛魂魄无贤愚,鬼伯一何相催促,人命不得少踟蹰。’至孝武时,李延年乃分为二曲,《薤露》送王公贵人,《蒿里》送士大夫庶人,使挽柩者歌之,世呼为挽歌。”

田横是齐国贵族,刘邦统一天下,自立为王的田横不肯称臣,率五百门客东入海,驻扎在海中的一座小岛上。刘邦命田横入朝,否则即派大军诛灭。田横没办法,只好带了两个门客前往洛阳,在离洛阳三十里一个叫“尸乡”的不祥驿站拔剑自杀。听到这个消息,海岛上的五百名门客尽皆自杀以殉。

其二,起源于汉武帝时期。《晋书·礼志》:“新礼以为挽歌出于汉武帝役人之劳歌,声哀切,遂以为送终之礼。”

这两种说法都不对,因为挽歌早在春秋时期就已经产生了。《诗经·四月》中吟咏道:“君子作歌,惟以告哀。”就差直说是“哀歌”了。据《左传·哀公十一年》载,鲁哀公会吴伐齐,其将公孙夏“命其徒歌《虞殡》”。杜预解释说:“《虞殡》,送葬歌曲,示必死。”孔颖达则说:“歌者,乐也;丧者,哀也。送葬得有歌者,盖挽引之人为歌声以助哀,今之挽歌是也。旧说挽歌,汉初田横之臣为之,据此,挽歌之有久矣。”

《庄子》逸文有云:“绋讴所生,必于斥苦。”司马彪解释说:“绋,引柩索也。讴,挽歌。斥,疏缓也。苦,用力也。引绋所以有讴歌者,为人有用力不齐,故促急之也。”绋(fú)是下葬时引柩入穴的绳索,周代礼仪规定:“助葬必执绋。”《说文解字》:“輓,引之也。”所以挽歌必须执绋而歌。按照庄子和司马彪的说法,之所以执绋讴歌,是因为扶棺的众人或舒缓或用力,因此要共歌以使节奏一致。这是挽歌之所以产生最具说服力的解释。

《晋书·礼志》称“汉魏故事,大丧及大臣之丧,执绋者挽歌”,可见至迟到汉魏时期,挽歌已经成为丧葬时必备的礼仪之一了。唱挽歌的歌手必须从贵族子弟中选拔,称作“挽郎”或“挽僮”。这些少年还必须是“一时之秀彦”,长相、名声、才情俱佳。因此,成为挽郎是一件非常值得夸耀的事情。

今天的挽歌早已失去了古意,徒具形式罢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