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百八十一章 发财大计(第4/5页)

不料‘黄秋珊’猛地站起身来,同样指着那照片上的男孩,哭着说道:“我也想要那个哥哥,你变得回来吗?”

说完呜咽着跑进家里其中一个房间,猛地把门关上。

那间房间黄少宏去过,有不少已经破旧的毛熊玩具和布娃娃,知道那里应该就是这丫头的房间了。

黄少宏走过去,想把门打开说话,结果门却在里面被‘黄秋珊’反锁上了,他沉吟了一下,隔着门大声说道:

“总之你不要去那种地方了,赚钱的事情我会想办法,以后我会尽到哥哥的责任,我养你!”

黄少宏说完也不再多说什么,直接回了自己房间。

他坐在电脑前,在网上下载了一个写作软件,打开之后,沉思了一会,然后敲击了几下键盘,屏幕上随之出现了一个英文书名……《暮色》!

是的,黄少宏打算利用这个世界与现世界不同的Bug,用抄书捞钱,他没有选择潜力几十亿美刀的《哈利波特》也没有选择悬疑烧脑的《达·芬奇密码》。

而是选择了现实世界中,电影《暮光之城》的原著《暮色》!

这个选择是黄少宏经过了一番思考之后决定的,《哈利波特》不是不好,但火的太慢,黄少宏不保证如果选这本书会马上赚到钱。

另外《哈利波特》的背景地是在伦敦,而他这个身份却是在美帝长大,如果按原著抄一定会被人质疑没去过的地方为什么会写的如同身临其境一样?

《达·芬奇密码》同样有着这样的问题,作品蕴涵了艺术、文学、数学、化学、历史学、社会学、宗教等众多领域,对于一个普通大学生来说,这本书的知识量显得太过深奥了。

但是《暮色》就不一样了,作为《暮光之城》系列的第一部小说,其实就是披着吸血鬼和狼人外衣的青春爱情小说。

这本书不需要太多的知识储备,而且故事的背景地发生在美国乡村小镇,这和黄少宏的居住环境极为相符。

最最重要的就是,这本书来钱快啊!

在现实世界中,这本书在05年上市短短几周就一飞冲天,名列《纽约时报》畅销书排行榜第五名,把当时如日中天的《哈利·波特与死亡圣器》都从畅销书榜榜首位置上挤下来。

更是荣登《纽约时报》、《今日美国》、《华尔街日报》的冠军宝座。

黄少宏凭借超人的记忆力,惊人的手速,只用了一夜时间就把《暮色》这部几十万字的小说完全抄下来,然后在电脑旁找到一个U盘,将写好的稿件传进去,等着出版时候再用。

等黄少宏码完字,天色已经大亮,他去瞧了瞧,黄秋珊的房门依然锁着,但里面的呼吸声极为细微均匀,显然这丫头应该是还没起床。

他去厨房看了看冰箱,发现真特么干净,连鸡蛋都没有,只在柜子里发现了一袋意大利面。

拿出手机给楼上的黑人哥们埃德蒙打个电话,说自己弄了华夏口味的炒面问他要不要来吃,果然后者很感兴趣说马上下来。

黄少宏呵呵一笑:“那好,顺便带几个鸡蛋和两个圆葱下来!”

电话里一阵无语,黄少宏都可以想象黑哥们脸上肯定出现一个大大的囧字,旁边还有一个问号的画面。

两分钟不到埃德蒙就提着鸡蛋和圆葱上门了。

黄少宏当即展示自己厨艺,做了三份圆葱鸡蛋炒面!

弄好了之后去叫黄秋珊吃饭,结果在门口喊了半天也没人来给开门,黄少宏一脚就将门踹开了,里面只穿着杯罩正在找衣服的妹子发出惊人的尖叫。

“喊什么喊,我做了饭赶紧过来吃!”

黄少宏说完转身就走,身后一个枕头直接砸在门框上,还好闪的快,要不然大高手被枕头砸到,多没面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