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1章 热烈爱慕的与被热烈爱慕的(第3/6页)

第一次见到洛森·布朗宁时,他刚刚被德鲁拉根三世赶出店铺,死死抓着一瓶辨不出颜色的药剂,浑身上下没有一块铜板,指甲里藏着一块黑漆漆的面包块。

他沾染着所有她厌恶的污浊。

可那眼睛亮得仿佛洁净如新。

她停下脚步,情不自禁,因为这个少年亮闪闪的眼睛会让所有女孩觉得该为他停留一世纪,为他掏空所有的金币。

无比鲜活的气息。

无比美丽的皮囊。

以及……

【夫人,没有问题。】

愿意献出全部取悦她的决心。

仅仅为了金币。

他跟在她身后,模仿她的笑容,模仿她的手腕,像块海绵,孜孜不倦地复制并学习她身上所有的一切。

接着,他就用从她那里拷贝的笑容接过马鞭,用从她那里学到的手腕处理脏污,用她身上的一切为自己换取金币。

而他永远能陪她“玩耍”下去,不仅仅是撕扯数百遍都会愈合如初的漂亮皮囊,他被撕扯时脸上挂着的表情、对她的态度——

唯一一个不会尖叫,不会哭泣,不会露出狼狈之态的玩具。

他甚至会在这时对她笑,对她表忠心,谄媚又贴心,似乎那些伤口全是主人的奖赏。

天,这只精灵像是为她量身定造。

洛森·布朗宁再美妙不过,没有谁比伊娃·斯威特更清楚。

伊娃从未欺骗过洛森。

她说,他是她最棒的玩具,也是她最喜欢的小精灵。

拥有过那么多鲜活的玩具,他是最美丽的。

拥有过那么多美丽的玩具,他是最鲜活的。

怦怦跳动,时刻垂死,挣扎反复,时时刻刻都为着某个目标搏斗的生命。

伊娃为他惊艳,为他倾倒,更有时,她察觉到他私下为击败自己做的手脚,会兴奋得喉咙干渴。

她知道他是精灵,她知道他做这些不过是为了挣到金币,她知道他挣金币只是为了从那头龙的手里换取吊命的药物,她知道他全世界最懦弱胆小最惜命……

她还见过他最不堪、最恐惧、最脆弱的模样。

太棒了。

知晓他所有的秘密,拥有他所有的关注,只要招招手就能拥有他,随时随地可以用血水把他溺死在自己的游乐场,再把尸骨埋进她的床底。

天……只是想想就忍不住战栗。

不行。

这是极品,她要慢慢玩,好好玩,一丝一丝全部玩干净。

伊娃觉得自己喜欢他。

觉得自己珍爱他。

她的心被这份爱情牵动得左摇右摆,身为斯威特,竟然被这样一只小精灵,蛊惑得差点忘记了身份。

她给了他许多许多异人生物不该拥有的权利,心里怜惜,觉得终有一天,可以把他当成小宠物炫耀给整个社交界,光明正大地带进家族会议里。

哦,伊娃甚至决定把他一直带在身边,不管她会出于利益交换嫁给多少贵族,小精灵会是她身边唯一的永恒。

她甜蜜地幻想了他们之间许多的未来。

她最喜欢把他溺在自己最常用的香水里,让他窒息,这样喜欢的小精灵全身都会沾染上她的味道。

喜欢他。

爱他。

【家徽上的月季,是什么颜色?】

是红色。

他的血,他的伤痕,他濒临崩溃时为了不尖叫而咬破的嘴唇,他在休息室自以为隐秘藏起的那瓶醋栗果酱——伊娃还记得她专门把果酱扔在他头上打碎的那天,他趴在地毯上,绝望、憎恶、又不得不笼罩虚假笑意的眼神,美极了。

全部,全部,是美丽的红色。

然而……好景不长。

伊娃知道,洛森那样鲜活凶狠的生命,总有一天,会长齐爪牙,从她身上撕扯下肉来。

他的少年时期太短暂,成熟得太快,实在不够她玩。

少年长成后,该如何把成熟的他绑在身边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