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8章

也不知道是不是谁和王举人说了什么, 他如今一改之前案子刚判下来的时候谨慎小心的作风,颇有点不把人看在眼里的意思。

他还自己写了一份诉状递上来。

林风起捻起诉状纸看了看。

这诉状头一页用朱笔叙述了王举人卖女的经过,着重强调了当时王家家贫无力科考的困境, 又写南宋黄震之在《词诉约束》中所列举的十种官员不得受理民讼的其中一条,即“非单独无子孙孤孀、辄以妇女出名不受”的条例①, 以此驳斥林风起不该接谭氏的诉状。

林风起都给整笑了, 这都威胁到他的头上了。

他抖了抖诉状纸,朝王举人说:“你既然取了黄震之的《词诉约束》条例,怎么不记得他的十不受理里有“不经书铺不受,状无保识不受, 你这状纸只你一人写的,并无其余人作保,按照你的逻辑, 这一份诉状也是要作废的了。“

“再有,诉状过二百字不受, 你这字数我仔细数了数, 可有二百一十八个字啊。”

【一言不合:笑死了,林爹斤斤计较的样子绝了。】

【啊:对付这种傻批男人, 就得以其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不然他还特别自信觉得你是在针对他。】

【无语:普信男自古以来就有哈哈,林爹太坏了竟然还数字数, 笑死了,王举人脸都绿了。】

王举人脸确实绿了, 他前些日子刚得了“高人”指点,说是谭氏要起诉他并不合理,可以制造舆论,借此让自己的名声更好一些, 县衙看诉状就是走个过场,不会仔细斟酌。

怎么这个林县令还挨个数字数?!他写的时候都没这么讲究。

讲究的林风起又翻了翻诉状纸,看了一眼底下的谭氏和林举人:“如今你们被卖的女儿已经找回,不如宣上来,一起审这案子。”

谭氏巴巴地看向门口,却见茵梦从后堂走了出来,身上早已不是她之前看到的道袍装束,顿时愣了一下。

茵梦朝她安抚一笑,转身跪下:“大人,民女有话要说,民女如今已经自卖为婢,且签的是死契,身家性命都在主家手里,与家父家母再也瓜葛了。”

林风起虽然已经知道了这事儿,此刻再次听闻也不禁感叹这女孩儿实在聪明。

找一个友善的主家寄托己身,自陈与家中再无瓜葛,旁人再也说不得什么。

谭氏从女儿出来就盯着她瞧,听了这话岂有不明白是什么缘故的?顿时泪如雨下:“何苦啊。”

给别人家做奴婢有什么好的?她如今在庄子里做活,签的是长工的契书,人却是自由的,真有什么事儿解约了赔些钱就完事了。

可奴婢呢?主家有什么不顺心的随手就能打发了,若是犯了什么事,随手就打死了,一个奴几罢了,谁会在乎呢?

谭氏越想越觉得心痛。

可她知道女儿是为了自己好,她想叫自己安安心心地合离。

因此,当林风起问她要不要合离时,谭氏掷地有声:“离!”

外头一片哗然。

这还是头一次有女人主动要求离异的,在这样一个社会时代里,是多么新奇的一件事?

谭氏听见外头嘈杂的议论声,忽的想起王家村村长说的话,又说:“只是有一事,希望大人能替我做主,我若是与王庆合离以后,要重新立女户,希望大人能替我将户籍迁出来。”

村长既然说里长他们不肯帮她迁户籍,她叫官府帮她迁总行了吧?

王举人气红了眼,只是他又不敢硬来,只哀求说:“你我多年的夫妻,当初贫贱之时互相扶持走过,我考中科举也是你极力支持,如今竟一点情分都不在了吗?”

他妄想以情动人,又恨因着茵梦之事让他们夫妻走到这个地步,转头指着茵梦骂道:“可见当时卖了你竟是没错的,你才回家就闹得鸡犬不宁!实属败家的根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