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8章 兔兔(第2/3页)
虽说是一兔多吃,但品种多了,做起来也费劲呐。
廖初难得给了个笑脸,“确实。”
晚上余渝下班回来,一进门就吭哧吭哧打了好几个喷嚏。
“哇,好香,好辣!”
是兔兔的味道!
死宅白鹤终于下楼,端端正正坐在老位置,两只手紧紧握住筷子,眼睛都在放光。
冷吃、干锅、红烧,还有一个个龇牙咧嘴的兔头,廖初都给上了一份。
只不过三个人里一个情况特殊不方便,一个是音乐人要保护嗓子,另一个太小,都对辣味很敏感,所以这桌的冷吃和干锅都被调整成微辣。
相较常见的猪牛羊,兔肉的蛋白质含量更好,而脂肪和胆固醇却更低,简直就是健康养生人士的最佳拍档。
而且兔子运动量更大,肉质也更紧实又嚼劲,口感更香。
但这并不代表难嚼。
相反,只要手法得当,兔肉甚至会非常滑嫩!
像干锅、冷吃之流,乐趣之一就是从一堆红艳艳的配料中扒拉肉吃。
所以刚一上桌,余渝就啊了声,“这么少啊。”
这肯定不够辣么,不过瘾呀。
廖初也不说话,就往他屁股上瞥了眼。
前天才做过,这是好全了?
余渝:“……”
李老爷子还特意要了一壶“乡愁”。
有人爱茶,自然也有人爱酒。
如今的乡愁,便是有茶也有酒。
他从盘子里夹了块冷吃兔肉,慢慢咀嚼。
入口微甜,又带着点儿咸,紧接着,就是烈火一般猛烈燃烧的辣。
啊,多熟悉的味道呀,这绝对用的是川地椒类,不然不会有这样的厚重感和劲头儿。
一方水土养一方人,同样的,也养一方物件。
不然,也就不会有“橘生淮南为橘,生淮北则为枳”一说了。
年轻时来北方上学,临走前,爸妈曾给他装了一瓶土。
“这样就不算远离故土啦。”
当时的他还年轻,满腔热血,躁动着,翻滚着,像一只笼子里关不住的鸟,做梦都想去外面的天上翱翔。
听了这话,还有些不耐烦。
“这么沉,妈,我不想带。”
好端端的,装这么一瓶子土干嘛?
蠢不拉几的。
妈妈还想坚持,当爹的却叹了口气,“娃娃不想带,就随他嘛。”
妈妈愣了愣,慢吞吞把土瓶拿了回来。
当时的少年,并没读懂这里面蕴含的情绪,只是高兴起来,又美滋滋数着开学的日子。
哼,这个鬼地方,他从小看到大,早就腻味了!
我要赶紧离开这儿。
八月底的那天,他顶着大太阳,拒绝了家人相送,一个人踏上北上的列车。
这一去,就是一辈子。
可能他当时也不知道,这块南方的浮萍,竟就此扎根于北地。
再回南时,已然带了几分陌生。
思及此处,李老爷子又夹了块干锅兔肉,砸吧着,嚼着,那些甜美的肉汁一点点渗出来。
像小溪,像流水,在口腔中汇成一汪。
咽下去后,李老爷子给自己倒了杯乡愁。
对面伸过来一只酒杯。
他掀了掀眼皮,宋大爷又往前怼了怼,“倒点儿么。”
一个人喝闷酒,简直是世上最悲苦的事情。
李老爷子哼哼两声,“就知道蹭酒喝。”
虽是这么说,到底给他倒了杯。
两只老手轻轻碰了下,淡灰色的酒液往上跳了下,又乖乖落回去,溅起一圈圈涟漪。
些微苦涩中,夹着一点咸,还有稍纵即逝的甜……
说实在的,真不算好喝。
可偏偏就是那缕甜,像极了漫长冬日午后暖融融的阳光,叫人舍不开,放不下,魂牵梦萦。
李老爷子缓缓吐了口气,目光掠过喧杂的人群,好像一直穿透门窗,一直往西南,直直地,落到故乡去了似的。
后来他在清江市落了脚,有了体面的工作,里里外外,都会被人尊称一句“李老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