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7章 清末之吾辈爱自由(27)(第4/5页)

不仅听懂了,他还感到一阵心潮澎湃,忍不住将敬佩的目光投向了这个伟大的先行者。

他和乐景一样,都是共产主义的拥趸。

向您致敬,同志。

……

约翰最近是满面红光,精神抖擞,就算路上不小心踩到了一滩狗屎他也笑呵呵的,一点也没有坏了心情。

因为《流浪汉变成英国伯爵》简直是他们报纸的摇钱树!

第一期报纸连载,约翰只印刷了两千五百份试水,后来看读者来信反响积极,第二期他就狠下心印刷了四千份报纸。当时编辑们都说他太冒失了,如果要是卖不出去,一定会造成财政赤字的。

约翰虽然名义上是《孟松小说报》的主编,其实同时也是《孟松小说报》的老板。

这份报纸是由他自掏腰包开办的,他不惜自己往里面贴钱也要开办报纸的根本原因,其实是因为他的野心。

他很想亲手捧出青史留名的大作家,让自己的报纸成为全国、乃至全球都知名的报纸。

为了这个目标他磋磨了十年,事业却一直没有什么起色,就在他都有点心灰意冷的时候,遇到了路易斯这个年轻的怪物。

他今年已经40岁了,人生已经过了大半,这是他距离成功最近的一次,错过这次机会他不知道还要等到什么时候。

所以约翰力排众议,开始了自己的惊天豪赌。

第二期《流浪汉变成英国伯爵》的销量是三千份,有一千份报纸没有卖出去。

然后就是《流浪汉变成英国伯爵》的完结篇,他咬了咬呀,这次直接印刷了五千份报纸。

编辑们都惊呼他是不是疯了,看着他的眼神仿佛在看着一个精神失常的精神病人。

但是约翰坚信,《流浪汉变成英国伯爵》完结篇刊登后,这三期报纸的销量一定会迎来暴涨。

事实证明约翰赌对了。

完结篇刊登后的一星期内,雪花一般的订购信飞向他们编辑社,读者们纷纷求购《流浪汉变成英国伯爵》的全三期。

约翰还听说,在私下里,这三期报纸已经被炒到了三美元一张的高价,要知道《孟松小说报》一张报纸才卖5美分。

约翰之前库存的报纸立刻销售一空,还有不少读者给他来信抱怨自己买不到报纸,直接在信封上塞钱要求报社给他们寄报纸。

约翰就再次去拜访乐景了。

他一进门就问乐景,“路易斯,新小说你写好了吗?”

乐景从书房里拿出写好的前三章稿子交给了他。

约翰顾不得找个地方坐下,就如饥似渴的开始阅读路易斯的新作品。

约翰从来不喜欢看爱情小说,但是他得说,路易斯的新小说写的特别有意思!他看的津津有味!

而且他敢发誓,他之前从来没有在市面上看到这种类型的爱情小说!

他很快就看完了三章存稿,然后急切的追问乐景:“后面怎么样了?艾米丽嫁出去了吗?”

乐景点了点头,肯定回答:“当然。”

约翰由衷露出一个欣慰笑意。

超越时代一步是天才,超越时代十步则是疯子。

这个时代的女性读者恐怕是无法接受艾米丽嫁给事业孤独一生的。

乐景自然在后面为艾米丽安排了好姻缘,保证让读者心满意足。

而且乐景觉得事业和婚姻并不冲突,好的爱情中的男女双方是两棵并肩而立的橡树,共同吸收养分共同成长,就像乐景的父母那样。

看完这三章存稿后,约翰已经彻底下定了决心。

毫无疑问,路易斯是一名货真价实的天才。

从《流浪汉变成英国伯爵》到《无法结婚的女人们》,文风和题材跨越如此大,可是路易斯却如此轻松的驾驭住了不同题材,而且呈现出不同流俗的构思和天才般的剧情安排,让约翰这种对爱情小说不感兴趣的男人都看得津津有味,并且真的开始忧心女主角艾米丽的命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