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百九十四章 奇怪的进山点(第2/4页)

“四只应该够一天的量了,走,先回营地!”

冬季是蒙古野鸡最肥的时候,但仍旧比不上家养饲料喂出来的肥鸡,一只能上三斤多,就已经是顶天了,王奎将血控掉后,装进了驮包内,一路回到营地。

四只野鸡,三公一母,他给大腚留了两只,自己留了两只,别看他一直骑着马,不怎么耗费体力,但也正因如此,不怎么活动的他,需要时刻燃烧脂肪供能,来抵抗寒冷,这个过程,需要消耗大量的脂肪能量。

这也是北欧、俄罗斯人为什么普遍肥胖的原因,不是他们喜欢胖,而是需要高热量、高糖食物,来抵御寒冷,这是环境因素下,人类刻在骨子里的基因习惯。

王奎拿出猎刀,开始处理尸体,几刀下去,羽毛便连皮被剥了下来,这野鸡表面看着还挺大,可当把毛去了后,就跟小鸡仔一样,难怪老奎杀了四只才说够吃。

虽然皮被剥下来。

但上面一层黄黄的脂肪,却被他刮了下来。

在寒冷天气下,脂肪被冻得有些凝固,像冰淇淋,又像黄油,“这东西得留着,关键时刻含一口,能迅速给人体提供大量热量,虽然恶心,但能救命!”

他将脂肪用洗干净的叶片包好,揣入冲锋裤的口袋内。

四只野鸡很快就被处理好,扔了一只生的给大腚啃,剩下一只放入驮包,自己的那两只则放在火上烤。

大腚估计也是饿坏了。

一口下去,就咬断了野鸡的脖子,将鸡头放在嘴里,当作泡泡糖一样,反复咔擦咔擦地咀嚼,平常人类难啃的骨头,在它混血狼的牙齿和越发强大的咬合力下,很快就被碾碎,最后“噗”,一口吐出来个没用的鸡喙。

王奎盯着火堆上本来就小的野鸡,放了血、去了毛和内脏,再被火烤干巴儿的,就更小了。

不过,这味道确实诱人。

二十分钟过去,两只野鸡都被烤得焦酥油亮。

眼看着火候差不多了,他这才拿起一只,掘下一只鸡腿,看着里面白花花,热气腾腾的鸡腿肉,便再也忍不住,一口吞了下去。

“呜……”

虽然刚烤完的野鸡还很烫,但在这么冷的温度下,嘴里被又烫又大的物体塞满,别提有多爽了,尤其是牙齿咬下去,大量油脂顺着齿缝,流入舌间,最后灌入喉咙,飘香四溢,令他早就忽略掉了那股土腥味儿。

“啪唧,啪唧……”

吃完一整只鸡,王奎还嗦了嗦手指上的油星,似乎有些意犹未尽的感觉。

【早餐吃鸡,真豪爽!】

【666,这吃得也太香了!】

【每天早晨看老奎直播,我都不用吃咸菜了,光是就着他这个表情,我都能干三大碗白粥!】

【hhhh,大腚馋得流口水了!】

……

“吃饱喝足,准备出发!”

王奎咕嘟咕嘟,灌了一口热乎水,正好冲淡了鸡肉的涩腻劲儿,此刻的他,感觉肚子里暖洋洋的,别提有多爽了。

灭掉火堆,拆掉保温毯,重新收整完毕后,约么八点半多,他重新骑上嘎力班,开始按照昨天发现的线索,进行追踪。

从昨天进山开始,系统猎场的倒计时就已经开始触发计算。

四天时间,不算少,但也不多。

眼下。

众多目标移动的路线气流,尽收眼底,虽然十五六条线索,杂乱不堪,但万变不离其宗,它们大致都向两个方向,一个西南,一个东南。

因为阿尔泰山脉是在蒙古的西南部。

所以从巴彦洪戈尔穿过后,正南方,就是一整条阿尔泰山山脉。

选西南还是东南?

王奎没有去赌,他决定根据沉湖的那两位来定,因为只有他们发现了高鼻羚羊,而他的目标恰恰就是高鼻羚羊,沿着这条线去找,既能发现高鼻羚羊的痕迹,又能顺便摸索盗猎者,性价比最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