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17章 借刀杀人

茂密的树林里,一个少年缓步行走着,他的手里端着一支步枪,一双锐利的眼睛盯着树林,他的身旁一个五六岁的小男孩牵着只黑色的猎犬。

突然,少年猛然端起步枪,随着一声枪响,猎犬就像一道黑色闪电似的飞了出去,小男孩也跟在它的身后,跑着。

“闪电、等等我。”

在猎狗的吠叫声中,看到大哥走来时小男孩激动地喊道。

“打中了,打中了,大哥,是头野猪,好大的一头野猪……”

从树叶缝隙照下的阳光,映在小男孩的脸上,可以清楚的看到男孩的相貌中带着混血的痕迹。在东宁,这是再正常不过,东宁堡的军户虽然都是一夫一妻从大明移民到北美的东宁堡,可却都有侍妾,少则一两人,多则三四人,那些侍妾都是来自英格兰、爱尔兰以及法兰西等地少女,虽然初来时她们往往是军户家的婢女,但侍候主人起居时,很容易侍候到床上去了。

也正因如此,东宁堡的军户子弟中,超过三分之二都是混血儿。这并没有什么大不了,“抚夷归夏”怎么抚?仅仅只是口头上的教化?当然不是,在历史上,先秦周朝时,“国人”对“野人”的教化靠的是什么?靠的是刀剑,靠的是“国人”对“野人”的奴役,以及对“野人女子”的占有。

《诗经》中的第一首诗为什么是《关雎》?

“关关雎鸠,在河之洲,窈窕淑女,君子好逑”这句话,被很多人解释成庸俗的男女情爱。可是实际上呢?在先秦,所谓的“君子”专指城里的国人,他们到了野外,发现在女子之后,自然是“好逑”一番。这个传统,甚至延续到春秋,就像孔子,他爹是国人,在城外的村落碰到他娘,于是在尼山土丘上野合一番,这才有了孔子。

东宁堡的正门就是“尼山门”,官方的说法是“不忘圣人”,可本意则是“不忘教化”——大明的男儿,身在异邦要履行教化之责,多多与夷女结合,以教化异邦。

这是大明男儿的责任与义务。

而东宁堡的军户,无疑是男儿中的英雄,英雄中的好汉,个个都纳了几个异邦侍妾,生育了少则五六个,多则七八个甚至十几个子女。至于养育子女,那更是轻松,东宁堡所在的北美,当真是“上帝应许之地”的富饶大陆,想填饱肚子根本就不是什么问题,只要稍微花点儿力气开点儿荒种地就有玉米面饼吃,想吃肉的话也很好解决,出了东宁堡,周围方园数百里,到处都是草原林地,那里面有数不尽的飞禽走兽,什么野牛啦、野火鸡啦都是成群结队,至于野鹅、野鸭和旅鸽飞起来更是遮天蔽日,只要肯出门打猎就有数不尽的野物吃。哪怕是自己没工夫出去打猎、到集市上购买的价钱也非常便宜,直接从印第安人那里购买更是便宜得离谱。一坛酒就能从土人那里换来一头鹿。想吃点儿水果的话,林间草场上的各种野生浆果也非常丰富,比如蓝莓、树莓、稠李、野樱桃、野葡萄俯拾皆是,也能让餐桌显得不那么单调。

粮食管够,肉食管饱,果子随意……天堂似的生活,生起孩子来自然也就没了顾忌,谁家没有五六个男孩,出门都不好意思和别人打招呼。

“小二子,你带着闪电回堡里喊人过来,这头猪咱们两抬不回去,别忘了把果子给老八、老九他们,省得他们也跟过来麻烦……”

不过只是个少年模样的男孩说起话时,完全是一副小大人的模样,可他的相貌却暴露了他的年龄,不过也就是十二三岁的大男孩而已。

“知道了,大哥,你小心点,这里狼多!”

小男孩关切地说道,

“放心吧,你自己才要小心一点……”

就在男孩的话声落下时,远处却传来一阵急促的钟声,听着钟声少年的脸色一变,急声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