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88章 犯罪侧写(第3/3页)

林新一之前是出于惯性思维,觉得那头熊既然挨了枪子,就该大量出血才对。

但现场找不到血迹,却很可能是因为那头熊受的伤太轻,流的血太少。

这听上去有些不可思议。

但和多数人潜意识想象的不一样,不是所有枪都有那么大的威力,一枪就能让野生动物遭受重创。

部分枪的威力极小,根本无法对棕熊这种大型生物造成有效杀伤。

比如说,1.8J,也算是枪。

又比如说,警用手枪。

为了尽量不在行动中造成伤亡,警用手枪的威力普遍被设计得较小。

说到这,林新一就不用想起自己以前工作时接触过的,国产05型警用左轮手枪。

这把枪江湖人称“善良之枪”。

曾有警察以此枪近距离射击匪徒,子弹尽数被匪徒的羽绒服挡下。

还有警察试以此枪射杀发疯公牛,前后射击四十多枪未果。

公牛表示:“你给爷刮痧呢?”

当然,日本警方目前使用的新南部M60转轮手枪,可要比林新一以前工作时见过的“善良之枪”大上许多。

但这个“大”字只是相对而言。

同为警用手枪,新南部M60转轮手枪的威力其实也十分拉胯。

用来杀人还勉强行,想用来杀熊,那基本是痴心妄想。

成年棕熊如此皮糙肉厚,其体表的毛皮和脂肪堪称是生物坦克装甲。

如果那神秘人用的是警用新南部M60左轮,那即便是抵近射击,也绝对不会对棕熊造成什么重伤。

棕熊只会受到轻伤,然后被枪击吓得负伤逃走。

而因为受伤太轻,出血太少,所以才没有在现场留下血迹。

“似乎一切都能解释得通了……”

这些线索在林新一的脑海中连成一线。

那个大胆的猜测变得愈发清晰:

“凶手,难道是一个警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