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7章 林间马场(第2/2页)

无需老族长出面。置长崔钧和市长耿雍便早早打点好一切。

县中官吏,常入楼桑邑沐浴饮酒。和崔钧、耿雍,早已熟络。要个顺水人情,又有何难?且不说少君侯‘忠君恤民,泽润乡里’,堪称贤明。便是曾受天子赐车,只此一项,也不能拒绝不是?

汉初,山林川泽皆归国家所有。山林川泽定期开放,进入樵采捕捞,要交纳假税。除此之外,还有顾租。顾租也叫占租,是将山林海池租赁给大商人经营而征收的假税。假税归少府,专供皇帝之用。当下庄园兴起,地主豪强纷纷‘封山固泽’,侵占公田,顾租多半已无从收取。与其被豪强霸占,不如以‘赋民公田’的方式,将公田转成私田,卖与少君侯。

刘备本就想买那片林间野地。结果主管官吏大笔一挥,将整座野林划归他的名下。

而买野林所付钱财,实在不值一提。

究其原因,这片野林实在是籍籍无名,随处可见。除了就近取材的楼桑村刘氏宗人,鲜有外人光顾。也正因如此,涿县官吏才敢擅自做主,卖与刘备。

再者说,万一君侯再获圣恩,擢升为乡侯呢?十亭一乡。方圆百里,皆是封地。这片野林,早晚落入君侯囊中!

何不趁早做个顺水人情?

安置好乌桓邑落,刘备便和乌莲一起,乘船入野林,寻那片三叔口中的林间野地。

多次往返老鸦渡,刘备对这条水道已十分熟悉。

而清溪也未从整片野林穿过,半途折向了东南。三叔口中的林间野地,就在折向东南的那片转角的不远处。

在河湾处泊下舫舟。刘备和乌莲一前一后,走到了岸边。

往林密处行不多远,果有一片草甸野地出现在眼前。清溪河湾,四面环林。这面偌大的草甸,绿草茵茵,正好牧马。

四周丘陵,适宜伐树造屋,圈建马场。

只是林中多豺狼虎豹。若建马场,必先建围墙。再者说,乌桓人人善射,皆是猎手。又岂会惧怕猛兽。

这都不难。

只等白湖水榭完工,工匠们便可转到此地。可先在河湾处建座渡口,运送砖瓦木料。

帐篷就算了,太不防火。

还是建成和楼桑邑中类似的正经宅院吧。

这都需要时间。

将将安排好千余口乌桓族人,又该如何安排乌莲王妹,是个问题。

想来想去,刘备只好硬着头皮,把她安置在了自己家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