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5日,星期四(第4/4页)

他开始走下楼梯:“克丽丝,你回家了!”

“我……刚才我得出去透口气。”我说。

“感谢上帝。”他说。他走到我的身边握住我的手。他紧紧地握着它,仿佛在摇着它或者在确保这双手是真实的,却没有让它动上一动。“感谢上帝!”

他看着我,他的眼睛睁得很大,闪烁着光彩。它们在昏暗的灯光下闪闪发亮,仿佛他一直在哭。他是多么爱我,我想。我更加内疚了。

“对不起。”我说,“我不是故意——”

他打断了我:“噢,我们别担心那个,好吗?”

他把我的手举到唇边。他的表情变了,变成一副幸福快乐的模样,再找不出一丝一毫的不安。他吻了我。

“可是——”

“现在你回来了。这是最重要的。”他开了灯,把头发理顺。“对了!”他说着把衬衫塞进长裤里,“你觉得去梳洗一下怎么样?然后我想我们可以出门?你怎么想?”

“我不这么觉得。”我说,“我——”

“噢,克丽丝。我们应该去!你看起来需要找点乐子!”

“可是,本。”我说,“我不想去。”

“拜托!”他说。他又握住了我的一只手,轻轻捏着。“这对我很重要。”他拿起我的另一只手,把两只手叠在一起合在他的掌心里,“我不知道今天早上有没有告诉你,今天是我的生日。”

我能怎么做?我不想出门,不过话说回来我什么事也不想做。我告诉他会按他的话照办,会去梳洗,然后看看感觉怎么样。我上了楼。他的情绪困扰着我。他似乎那样担心,可一看到我毫发无损地出现,担心立刻烟消云散了。难道他真的这么爱我?难道他真的这么相信我,以至于在乎的只是我是否安全,而不是我去了哪里?

我走进了浴室。也许他还没有看到散落满地的照片、真诚地相信我是出去兜了一圈,我还有时间掩藏自己留下的痕迹,藏起愤怒,以及悲痛。

我锁好门,开了灯。地板已经打扫得干干净净。在那儿,在镜子周围的是那些照片,每一张都一丝不差地回到了原来的位置,仿佛从来没有人动过它们。

我告诉本会在半个小时之内准备好。我坐在卧室里,用最快的速度写下了这一篇。

[1]一支乐队。——译者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