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百零二章 聘礼(第3/3页)

还有就是,李成龙与左小多的感情与各自的定位,早已定型,再不是区区外物所能够动摇的了。

未来他是天王,我是军师。

就是这等钢铁一般的定位,你想用区区几块极品星魂玉就打破了?

那纯粹是想多了。

在李成龙心里,现在才哪到哪?丹元境……就算是要闹翻也得到左右天王那个层次吧?话说到了那个层次,就直接闹不翻了……

再说左老大比我强那么多,跟他闹翻了我除了挨揍还能有什么?不闹翻还天天被揍,闹翻了那日子就没法过了……

回头再说这水火不容酒;来历当真是相当大。

而且也是绝对的好东西。

只是多少有些不正经……

当时是烈火大巫娶了冰冥大巫的姐姐之后,事情就开始了。

两口子八字不合一般,天天打得鸡飞狗跳墙,从年轻的时候就开始干仗,日复一日年复一年。

三天能打五次。

而这两人一打架,真正倒霉的其实是丹空还有洪水;没办法,这三家住的太近。

动辄就是两口子打着打着,就打到洪水这里来。你揪着我的头发,我拉着你的耳朵,这个鼻青脸肿,那个血头血脸:老大您给评评理,这狗日的怎么地怎么地……

每当这个时候,洪水大巫就是头大如斗。

你们两口子打架别人怎么给你们评理?

清官还难断家务事,别跟我说,老子是大巫,不是清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