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5章 万人迷妖王他是活雷锋(1)(二合一)(第2/5页)

为了讨合欢欢心,一向热爱自由的男主还统一了妖族,将妖族的灵宝搜刮来,装点她的衣裙。

简单的说,男主就是舔到最后,应有尽有的典型代表。

在一群人中,男主能脱颖而出,靠得就是他的最无私、最痴情、最愿意付出,以及他最出众的颜值。

可是,哪怕男主成为合欢的道侣,她身边还是有邪魅狂狷的白尘,暗黑病娇季厌君,温柔儒雅的温良玉,无情剑客寇血红以及正道之光冷溶。

男配们心甘情愿守在合欢身边,终身不娶。

作为正牌夫君,男主气不过,天天跟他们争风吃醋。

这几个修仙界的天之骄子,三天一小打,五天一大打。

整个修仙界被他们这群恋爱脑搞的乌烟瘴气,合欢反倒劝说男主大度一些,还说什么“他们都是我的哥哥,是我的娘家人――”

没了妖丹的男主虽然有凤凰血脉,可是当男配们联手,他经常被打得鼻青脸肿。

男主希望妻子多关心一下自己,结果合欢的那些哥哥们,一口一个“妹夫真小气,玩笑都开不起!”“这么弱,哪里能保护合欢妹妹呢!”

整部小说三百多万字,都是在写女主如何迷倒众生,不管魔界妖界还是人族,只要是拔尖出众的男儿,都会被她迷住。

最最过分的是,作者菌最后一声不吭,直接烂尾了……

对此,明庭很无语。

对女主合欢,他只有一个评价,嘴上自立自强,遇事哥哥帮忙。

大概在现在只能一对一的写作大环境中,作者开始写的时候很撒欢,导致每个男配都有大量支持者,后来作者收不住尾,干脆当了缩头乌龟,弃坑不写了。

作者更新的最后一章,是男主被病娇魔尊用刀在脸上划了个十字架。

因为他的容貌是几个人中最美的,季厌君一直很嫉妒。

合欢一边给男主上药,一边让他心胸开阔一些,说季厌君身世凄惨,很可怜,劝男主别跟他计较……

这是什么扎心之词!

虽然作者弃坑,但小说自成一界,男主愿意献上灵魂,唤来明庭为他达成心愿。

男主没想着报复谁,或者得到谁,只希望一世自在无忧,不再那么卑微。

这样挺好!

同时,男主还提醒了明庭一句,合欢是万人迷,修仙界人人都爱她,没有人能抵抗合欢的魅力。

他让明庭千万小心,不要丢了自己的心,最后连尊严和脸面都没了。

“看来休假的小世界也不轻松啊!”

系统有些担心。

毕竟,合欢的体质决定了,她能吸引很多人,特别是异性。

那么多人争先恐后为她卖命,为她生为她死,为她献上自己的所有,像中毒一样。

这种奇葩的仙力真是要命!

能创造出这样的女主,作者的脑洞也是够可以了――

而且,作者还给女主安排了一个很厉害的金手指。

合欢的父亲药仙怕她转世成凡人,在修仙界吃亏,特地赠给女儿读心术。

这读心术的厉害之处就在于,不管多厉害的人,哪怕是化神老祖,只要合欢愿意,她就能读到对方的心声。

有了读心术,还有诱惑人的特殊能力,女主自然走哪儿迷哪儿。

这也是为什么合欢并非修仙界最美的女仙,却能牢牢抓住那些天之骄子真心的原因。

“老大,你打算怎么办?”

“我先洗个澡,梳理一下我的羽毛。”

明庭第一次穿成非人类,异常兴奋。

他洗了个澡,将每一根羽毛都洗得干干净净,洗完站在梧桐木上。

如火焰一般绚烂浓烈的凤尾垂落在空中,火红色的赤羽艳丽如血,被日光撒上一层薄薄的金粉,远远看去耀眼夺目。

明庭美滋滋地欣赏着自己漂亮的羽毛,足足折腾了两个时辰,才依依不舍地变回人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