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酒当歌求其乐

读历史如卷帘望美人,层层披起,只盼着能够看到真切。东西方文化差异虽大,但有些东西异曲同工,比如杀了野兽吃肉、驯服马儿来骑,彼此心有灵犀。又有酒这东西,埃及人造金字塔时,就给奴隶发面包啤酒喝;往东一望,巴比伦那满载了西元前之爱与恨的《汉谟拉比法典》上,也早有了酿酒的法令;古老的文献那些蛇头虫尾的弯曲文字,把啤酒的年限不断前推,四千年前苏美尔人吃饱喝足,用余粮酿啤酒;叙利亚人和埃及人先知先觉,直接用吸管对付。这就是文明起源的不公平处:公元前二千年,好多地方人民还在茹毛饮血,西亚人先喝上啤酒了。

中华泱泱大国,什么事都不落人后。《吕氏春秋》里说道,夏禹王治水辛苦,三过家门而不入,一心扑在事业上,人民感动,有个叫仪狄的淳朴同志献了酒,后世传说是高粱酿的。禹王爷赞曰甜美,然而圣贤的觉悟高,反而感叹:“后世一定有人因为酒亡国呀。”

当然,华夏历史太长,文献太杂,不像如今电话汽车那样,可以独断发明者。魏晋时期的文本里,一脚踢飞仪狄,争先说是杜康酿酒。可是也有人特立独行,晋江统在《酒诰》里说:“有饭不尽,委余空桑;郁积成味,久蓄气芳;本出于此,不由奇方。”那意思:没吃完的饭搁在空地上,久了自然发酵就成酒了,不是谁的奇思妙想,也许早几万年原始人无意喝过酒了,也是有的。弗朗西斯·培根以前瞎揣测说,中国人吃烤猪肉源自山林起火烧死了野猪,上古人于是坐享其成。和江统这话的意思相去不远。

其实这儿要说的,还是一个酒的娱乐性。世界历史的一个永恒真理是物以稀为贵。欧洲人早年葡萄酒难得,便拿来祭祀神灵,后来雪茄刚到欧洲,颇稀罕,也有教皇规定弥撒时必须点雪茄以制造神秘气氛。中国人亦然,用酒和太庙祭祀祖宗。春秋时楚国人向周王进贡苞茅,用以茜酒。本来是土特产进贡小事,然而既然跟酒有关系,那就自然和祖宗分不开了。《左传·僖公四年》说,齐桓公讨伐楚国,管仲的借口是:“尔贡苞茅不入,王祭不共,无以缩酒。”那意思是你们进贡苞茅不是时候,误了祭祀啦!可见春秋之时,酒是好东西,祖宗和鬼神也爱喝。

但任何高雅的东西,一旦蔓延开便不免全民皆兵。埃及劳工烈日下饮啤酒,和《肖申克的救赎》里蒂姆·罗宾斯带着监狱众人喝啤酒一样,除了解渴,也带着种娱乐性。大禹这样因为酒的甜美而生警惕心的领导毕竟少。商朝的末帝纣王就缺乏这种居安思危的意识。《史记·殷本纪》:“以酒为池,悬肉为林,使男女裸相逐其间,为长夜之饮。”构思奇妙,其荒淫度和罗马帝国那几位堪有一比。纣王这样把喝酒、吃肉、男欢女爱和夜生活结合紧密的人物,是开了后代声色场所的先河。当然有许多贤人以为不可,然而纣王“言足以自辩,文足以饰非”。领导太聪明了就是有这坏处,你辩不赢他。

商与西周往矣,时代进入了春秋。酒虽然还是奢侈品,但已经足够喝,不必像恺撒一样,拿件东方丝绸当宝,在罗马各剧院炫耀。齐桓公想称霸,于是很警惕地问管仲:“我不幸好色,还好郊游,而且喜欢喝酒,会使我亡国吗?”把酒、色和郊游并列,说明在君王心目里酒实在是兼具娱乐性和惰性的双刃剑。孟子这种正经人态度就很专一,《孟子·离娄下》:“禹恶旨酒而好善言。”把美酒和善言说成正反面,俨然这酒就是极恶毒的东西——当然放他老人身上就未必准了,毕竟他四处游说诸侯时说的经典名句,大半都是饮酒吃肉罢了之后说的。

春秋之末,人民有了些余粮,也有酒喝了。勾践在吴王那里吃够苦头,回越卧薪尝胆。人口太少,就鼓励人民多生快生,与如今计划生育截然相反。奖励政策是:“生丈夫,二壶酒,一犬;生女子,二壶酒,一豚。”吴越向来是水乡,人民不愁饮料,酒之特别就显出来了:也唯有这种饮料能够富有如此的娱乐性。试看后世千年中外,有哪朝国王会赏给百姓茶、咖啡和可口可乐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