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章 尘埃里的玫瑰(十四)(第2/3页)

这才是柏易的理想状态。

可惜的是,陈俊翔似乎把他当成了领路人和唯一的朋友。

所以他们的分别看来不会特别轻松。

柏易拉着行李箱站在大门口,他在这房子里住了不到半年,对这个房子也没有什么感情,更不会把这里当成“家”。

他关上了灯,离开了这里,前往章厉给他的地址。

住了几天酒店之后,章厉找到了房子,提出让柏易跟他一起住的邀请,话说的很漂亮,他们分别五年,住在一起能更好的培养默契。

柏易对这话并不怎么相信,毕竟五年前他们也没什么默契。

但是这更利于他完成任务,所以他也不去纠结其中的逻辑问题。

地址在市中心的一个高档小区,城中心的地皮价格不菲,房子的价格当然也不便宜,户型也有三种,最小的六十多平,中等的一百平,最大的两百平。

柏易以为章厉会选择最大的,毕竟现在的章厉不缺钱。

“只有一间卧室?”柏易站在客厅,觉得这个客厅小而逼仄,但是装修给他一种非常熟悉的感觉,他站定一会儿,这才记起来,这里的装修简直就是曾经六零二的翻版,只是更加精致了而已。

章厉把柏易的行李箱拉进房间里,他这次穿着背心和短裤,没有向上次一样露出胸膛。

“我不习惯住大房子。”章厉回答道,“你不觉得小房子很温馨吗?”

柏易笑了笑:“我倒是更喜欢大的,有阳台,有书房,还有健身器材。”

章厉也笑:“那就只能委屈你了。”

“我睡哪儿?”柏易看向沙发,“单人沙发看起来并不能睡人。”

章厉把卧室的门全部拉开:“里面有床。”

柏易看向他:“那你睡哪儿?”

章厉:“是双人床。”

柏易疑惑的看着章厉。

章厉明白柏易的疑惑,朝柏易点了点头。

柏易失笑:“两个大男人睡一张床?”

章厉:“我睡觉不乱动,占不了多大地方。”

柏易看着章厉的肌肉,对他说的“不占地方”持怀疑态度。

“我有一套房子。”柏易用商量的口吻说,“有三个房间,一个书房,也在市中心。”

章厉语气温和,可态度却不容动摇:“我觉得我更喜欢这套房子。”

这套房子从他知道柏易在这里的时候就准备好了,里面的装饰品都是他亲自买的,小到一支牙刷,大到茶几和床,都是他翻遍无数商品后选的。

章厉以为这是给柏易的礼物。

但现在看来,柏易对曾经住所没有任何怀念。

章厉的眸光暗沉。

“吃饭了吗?”章厉换了个话题,“我买了菜。”

柏易:“我来做吧。”

做饭能让他心情更平静,思绪更敏捷。

于是柏易挽起了袖子,去厨房查看冰箱和调味品。

他把米饭蒸上,开始洗菜切菜。

柏易在厨房里忙活,章厉就坐在沙发上看他。

跟五年前相比,柏易没有任何变化,他好像受到时间的宠爱,无论是身材还是脸,都保持在一个男人的最高峰,身材匀称修长,脸上没有增加一条皱纹。

章厉的目光扫视过他的背,他的腰。

最终落在他挺翘的地方。

章厉的手指有节奏的敲击着桌面,他表情温柔,目光深邃,不再是以前那个凶狠又青涩的少年人。

饿狼披上了羊皮,就真的是羊了吗?

饭菜的香味从厨房飘来,章厉闭上眼睛,身体放松的靠在椅子上。

这个他精心布置的房子,此时才有了“家”的味道。

这个“家”不大不小,刚好能容纳两个人,没有第三个人的位子。

电饭煲跳了,饭煲好了,章厉走进厨房,盛了两碗饭。

柏易则是端着两盘菜出来。

菜色也简单,一盘西红柿炒蛋,一盘炝炒小白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