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章 尘埃里的玫瑰(十二)

章厉失踪了。

至少在别人眼里是这么回事。

柏易原本想跟着章厉一起走,毕竟他的任务目标是章厉,这个县城对柏易来说没有一点吸引力,然而章厉就那么消失了,大概是半夜悄悄走的。

而他唯一留给柏易的是一枚黄金戒指——女款,而且一看就是婚戒。

这大约是柏易母亲留下的东西。

柏易把那枚戒指收了起来,他这几天都守着手机,等待任务短信。

“霍哥也不知道厉哥去哪儿了。”陈俊翔蹲在台阶上抽烟,他皱着眉,吐出一个烟圈,用与年龄不符的悲伤表情说,“也不知道还能不能再见着。”

既然任务目标现在没了踪迹,柏易也只能暂时在这个小县城待着,等发现了章厉的踪迹后再离开。

章厉不见了以后,来台球厅找茬的都是柏易在处理,他除了记账以外还抽空教陈俊翔拳脚,只不过没有章厉收拾残局,那位霍哥很快就知道柏易也是个好手,偶尔也会来台球厅和柏易说几句话。

渐渐的,柏易在这个县城也有了一席之地。

霍哥很器重他,大部分时间柏易都待在台球厅,只有偶尔的时候,霍哥会让他陪着自己去处理一些棘手的事情。

钱越来越多了,柏易却没有花钱的地方。

他的名气在县城里也越来越大,出门走动,也会有不认识的人叫他一声柏哥。

还有小年轻半路拦住他,想认他当“哥哥”。

过了没两年,霍哥大约是觉得再这样下去就要困在这个县城里了,于是想要去省城找点事情做,他这些年有不少积蓄,但他在县城有面子,去了省城别说强龙不要,他连强龙都不算。

霍哥想去省城开酒吧,就铆足了劲去钻研省城的人脉。

为此他半年里带着柏易去了十次省城。

他也乐意带柏易去。

跟身边那些五大三粗的兄弟们不同,柏易的外表很能糊弄人,他文质彬彬,进退有度,不像是个跟班,更像是个老板,而且他懂很多东西,会品酒,会看画,甚至还会打高尔夫球。

有这样一个人在身边,霍哥觉得自己似乎也变得洋气了起来。

更何况柏易很能打。

而且知道轻重,绝不会把对方打出什么问题,连轻伤都没有,只会让对方暂时失去行动能力。

于是柏易就这么莫名其妙的成了霍哥身边的一把手。

霍哥还是有点生意头脑的,他花了三年时间,把酒吧开成了同城连锁,在省城开了六家酒吧,一家比一家大,应酬也越来越多,在省城的“富人区”买了一套别墅。

不过他也没有亏待柏易,柏易自己选了一套市中心高楼的夜景套房,没事干的时候他宁愿待在这个“家”里看看影碟。

通货也确实膨胀的越来越厉害。

五年前手里能有一万可用资金就算有钱了,现在省城的房价已经涨到了一平方一万。

看样子还会继续涨。

陈俊翔也成了柏易唯一的朋友——毕竟柏易不怎么拒绝别人,而陈俊翔又会死皮赖脸的凑上来,更重要的一点是,陈俊翔大约是唯一一个愿意和柏易一起寻找章厉下落的人了。

柏易倒了两杯茶端到沙发旁,这套房子是两百多平的复式,欧式装修风格,柏易不喜欢,但也不算讨厌,但陈俊翔喜欢的要命,他喜欢一切夸张的装饰和修饰,柏易收到的类似胸针般的礼物,稍微繁复点的都被他转赠给了陈俊翔。

陈俊翔现在踏踏实实把柏易当哥。

没有柏易,他可能一辈子都出不了县城,柏易在省城站稳脚跟之后把陈俊翔也接了过来——他总需要一个能说话的人。

陈俊翔虽然跳脱,但并不是一个大嘴巴。

“厉哥还是没消息。”陈俊翔一口就把茶喝了个干净。

五年时间过去,陈俊翔从一个吊儿郎当的青少年变成了一个吊儿郎当的青年,他依旧喜欢笑,笑的时候眉梢高挑,不过头发不再是乱七八糟的颜色,变回了沉稳的黑色,穿衣打扮也趋于普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