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4章(第3/6页)

舅妈把菜端出来,招呼大家入座:“坐了这么久的火车,都饿了吧?来来,亲家公,你坐这儿。”

一大家子,足足有十口人,除去舅舅、舅妈,小姨、小姨夫夫妻,还有舅舅、舅妈的大儿子,陆文博。陆文博在运动开始前恰好分配了工作,现在正在市化工厂当技术员。

这么多的人,小桌子可坐不下,舅舅和小姨夫把八仙桌搬出来,恰好能坐上十个人。

玥玥由林桃抱着吃饭,舅妈说道:“阿桃,要不我来抱玥玥,你先吃饭。”

“没事的,舅妈,你去吃饭吧,我一边吃饭一边喂玥玥没事,她吃饭可乖了。”林桃说道。

今天的菜自然是舅妈和小姨忙活了一个上午的成果,早早的就起床去买菜,回来就开始准备做饭。

饭桌上摆着一些林桃以前没吃过的菜,当然也有她吃过的——腌笃鲜。舅妈一直都记得林桃爱吃这道菜,所以林桃他们这次过来,第一个就是去买冬笋,咸肉自家有,直接拿来烧就是。

这回除了腌笃鲜之外,还有蒜泥白肉,油面筋塞肉,猪肝羹,清炒马兰头,山药炒木耳,炸春卷。

蒜泥白肉要沾着酱油吃,一开始林桃和林常海这两个湘城人,吃惯了湘城的小炒肉,看着卖相寡淡的蒜泥白肉,一开始都没有报会好吃的心思,没想到沾了酱油之后,一吃,味道还挺不错的,有一种不一样的感觉。

小炒肉是要用辣椒一起炒肉的,湘城人吃菜离不开辣椒,但是偶尔吃一次地地道道的上海本帮菜,也是觉得每个地方的菜各有千秋。

蒜泥白肉吃起来肉香味很浓,一口吃进去,满满的肉香味,很容易令人满足。

油面筋塞肉林桃也没吃过,李成蹊给她夹了一个,外面看着就像是个球,林桃咬上一口,里面则是肉丸子。

猪肝羹里面放了淀粉,吃起来稠稠的,很鲜。不过猪肝这样子做会有点腥味,林桃不太喜欢这个味道,玥玥倒是很喜欢,吃了小半碗饭,又吃了个油面筋塞肉,期间,林桃愣是让她吃了几口山药和木耳。

原以为小家伙总吃饱了吧,结果看到春卷之后,又拿着春卷吃上了。

春卷里面裹了两种馅,一种是是萝卜丝的,一种则是马兰头的,玥玥吃的是萝卜丝馅的。春卷是用油炸过的,表皮吃起来香香脆脆,这还是玥玥头一回吃这种东西,吃的可香了。

玥玥如今已经有十六个月了,她出牙早,再加上能吃辅食之后,林桃就经常让她吃鱼和虾,不会缺钙什么的,如今乳牙还剩最后两颗板牙没出来,别的都已经长出来了。

再加上林桃时不时就给她吃红薯干磨牙,这一排小牙齿可厉害,吃起春卷来一点儿也不费劲。

大人们吃饭的时候,都忍不住去看玥玥,吃的这么香,老可爱了。

林常海头一回来上海这边,陆家人招待亲家自然得好酒好菜的招呼着,不过想着他们坐了那么久的火车,刚下火车就喝太多的酒不好,所以大家就每人一小杯酒,意思到了就行了。

喝得是五粮液,舅舅说道:“本来家里还攒了一瓶茅台,今天拿出来喝正好,那晓得被康文那小子给拿走了,你说这孩子,拿走了不告诉我一声。”

“康文去了兵团那边,还好吧?”李成蹊道。

舅舅家生了两个儿子,大儿子陆博文已经工作了,小儿子陆康文还没毕业运动就开始了,与其在家里游手好闲的,还不如上山下乡去,于是就报名去了新疆兵团,至少在那边还能锻炼一下,干点实事。

舅舅道:“挺好的,前阵子还给我们写了信,说那边就是冷了点,别的都挺好。”

吃了过饭之后,林桃和李成蹊把行李里的东西都拿出来,外婆他们看到这么多东西,说道:“怎么拿这么多东西过来,大老远的,多不方便,只要你们人到了就是最好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