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七章 阿托斯的妻子(第2/10页)

“行了,亲爱的阿拉米斯,好好养伤吧,”达达尼昂说道,“我一个人去寻找阿托斯。”

“你真是一个铁打的汉子。”阿拉米斯对他说。

“不,只是我比较幸运,没有别的。不过,在等我这段时间你怎样打发时光呢?不再写论文,不再论述用手指头行降福礼了吧?”

阿拉米斯莞尔一笑。

“我写诗。”他说道。

“好,写带香味的诗,与谢弗勒斯夫人的侍女寄给你的信一样香的诗。也给巴赞讲讲做诗的法则,这会使他得到安慰的。至于那匹马嘛,每天骑一小会儿,运动运动慢慢就会习惯。”

“啊!这方面你放心吧,”阿拉米斯说,“你回来时,准会见到我准备好跟你走啦。”

他们互相道别。达达尼昂嘱咐巴赞和老板娘照顾好他的朋友,十分钟之后就向亚眠奔驰而去了。

他怎样寻找阿托斯,甚至他能否找到阿托斯呢?

阿托斯被他留在非常危险的处境之中,很可能已经死了。一想到这里,达达尼昂顿时脸色阴沉,止不住连叹几口气,低声发誓要为阿托斯报仇雪恨。在他的三个朋友之中,阿托斯年龄最大,他在情趣和好恶方面,表面上与达达尼昂距离也最大。

然而,达达尼昂明显地偏爱这位绅士。阿托斯高贵不凡的外貌,他甘于默默无闻而不时闪烁出崇高的思想火花,他那永不改变的、使得他最容易结交的平易近人的态度,他的强颜欢笑和尖酸刻薄的性格,他那不是出自盲目就是出自罕见的冷静沉着的勇敢无畏气概,总之,他的许多优点,在达达尼昂心里引起的不仅是尊重和友情,而是钦佩。

实际上,阿托斯在心情愉快的时候,足可与潇洒、高贵的廷臣特雷维尔先生媲美,甚至还略胜一筹。他中等个儿,但体格非常结实,非常匀称。五大三粗的波托斯,论体力在火枪队里有口皆碑,但他好几次与阿托斯角力,都不得不甘拜下风。阿托斯目光炯炯,鼻梁笔直,下巴的轮廓酷似布鲁图①,整个头部显示出一种难以形容的庄重而高雅的气质;他的双手从来不加修饰,使得经常用杏仁霜和香油涂抹双手的阿拉米斯万分遗憾;他的嗓门又洪亮又悦耳。除了这一切之外,阿托斯还有一个难以描述的特点:他虽然总是使自己默默无闻,不引人注意,但是对上流社会以及最显赫的社会阶层的习俗,却了解得细致入微;他最细小的行动,都会不自觉地流露出名门世家子弟的习惯——①古罗马将军,曾参与刺杀独裁者凯撒。

就是请人吃一餐饭,阿托斯安排得也比任何人都周到。他按照每位客人祖传的或自己获得的地位,给他安排适当的座次。关于纹章学,阿托斯了解全国所有贵族家谱,了解它们的世系、姻亲、勋徽和勋徽的来龙去脉。他通晓各种礼仪,连细微末节都知道得一清二楚;他懂得大领主有些什么权利,还精通犬猎和鹰猎技术,有一天他聊起这种非凡的技术,令国王路易十三惊讶不已,虽然路易十三本人被认为是这方面的行家。

像那个时代的所有大贵族一样,他骑术娴热,善于使用各种兵器。而且他受的教育非常全面,连经院学方面他都有着丰富的知识,而当时具备这方面知识的绅士有如凤毛麟角;平时,阿拉米斯爱说两句拉丁文,波托斯假装也懂,阿托斯却脸上露出微笑,有两三次甚至纠正了阿拉米斯不自觉犯的基本文法错误,例如纠正一个动词的时态或名词的变格,使他的两个朋友惊愕不已。除此而外,在品行方面他也无懈可击,尽管在那个时代,军人很容易违背宗教和良心,情夫很容易抛弃现代人非常细腻的感情,穷人很容易无视“摩西十诫”中的第七诫①。所以,阿托斯的的确确是一个非凡的人——①即不可偷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