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9章(第3/4页)

沈黎诧异道:“燕回县,在哪里?”

“就在北地,在大昭的北地。”

沈黎明白了,陛下是想让他在边陲做官!在鸟不拉屎的地方,要他做苦力!做不好可能就是背锅侠的那种!

阴险啊,想他沈黎,堂堂一个“挂比”,居然要去贫困县帮扶特困人群,只能说皇帝用人真的很精髓。沈黎非常服气,他本来就不该对大昭的任何一个统治者的脸皮产生低估。他为大昭抛头颅,洒热血......咳咳,结果皇帝居然要他做个贫困县的芝麻官!

沈黎......沈黎简直要笑出声好嘛,还好不是天子眼皮子底下做事,其实颜回县也很好!他很喜欢!

大监看到沈黎不说话,面色如常,心里对沈黎越发佩服。区区白身登临天子堂,是个人都会觉得天子会对他委以重任,结果陛下只给了个小官不说,还要去那种要啥没啥的地方当小官,这等惨事都不能让他动容分毫,不愧是做出曲辕犁和筒车的杰出人才!沈神童一定是一个宠辱不惊,还对陛下极为忠心的好少年郎!这等钟林毓秀的人,怎能叫他不敬佩?

沈黎一脸茫然地看着大监给他鞠了一个大躬,觉得可能京城里的人都喜欢脑补不得了的事情。

收了陛下给的赏银,大监跟沈黎吃了一顿饭,参观了日用品加工厂,还得到了沈黎赠送的肥皂,香皂,牙刷,牙膏等物。大监很高兴,因为沈家又出了新款,而且是京城还没有的。这下拿出送人,也不丢分。

几个月前,牙刷和牙膏在京城也突然风靡起来,好像是因为有一日,世子聚会后用了一次,被偷偷喜欢他的小娘子看到了,便纷纷模仿,本来牙刷和牙膏在贵族中并不算流行,突然两三天内,大街小巷的货郎手里的存货全没了。

各家小厮在门店蹲守,就怕轮到自己没货了,遭到主家责骂。

沈黎先前做了许多贵得离谱的牙膏都卖掉了,“世子就是最完美的代言人啊,要是世子在现代,估计品牌商会挤破了头找他代言品牌吧!”数着世子出卖色相得到的钱,沈黎良心一点都不痛,甚至还有些美滋滋。

闻柏鹤则不知道自己还成了牙膏牙刷的代言人,给沈黎拉了一大笔订单。他正在研究如何大批量生产铅笔,他发现铅笔写字,真的一点都不费纸,而且用馒头可以擦干净。这样有多少寒门可以节省下钱财,前来科考呢?

就是老学究们不同意,他们觉得笔字才是作为读书人该用的东西。在朝堂上,那些老头吹胡子瞪眼睛,就害怕陛下同意寒门科考可以用铅笔。

“铅笔书写,难登大雅之堂!所书之字,犹如顽童执笔,歪歪斜斜,成何体统?”

闻柏鹤练了很长时间的硬笔书法,他拿出一张白纸,在上面清清楚楚地写着大昭的法令,字体刚劲有力,而且真的不浪费这张好纸,一张纸写出来的内容,比毛笔字多出两倍不止!

那位说铅笔字写得歪斜的老大人老脸一红,看来不是铅笔有问题,而是他根本就不会用铅笔书写。

宣帝不是傻子,他认识到这东西的好处了,就是还有更严重的缺陷......

万御史出列,“听闻这铅笔,可随意更改,且容易褪色,可是如此?”

闻柏鹤道:“确实如此,可是大规模产出铅笔,可以让更多的人读书,难道不是一件好事吗?”

万御史点头:“是一件好事,但是为了铅笔书写,放弃毛笔书写,这不合适。科考的卷面,只能用毛笔,这样不至于让学子的答题有损。”

宣帝点头,铅笔确实不合适科考,但是大规模产出,确实可行。

反对的大臣们没有什么话好说了,从他们让步,愿意让寒门参与科考开始,这个口子就注定会越撕越大。他们心有不甘,想让笔墨纸砚的高昂价格,来减少企图通过读书来加入士族的寒门子弟。只是连这个打算,都快要行不通了吗?他们痛心疾首地瞪着闻柏鹤,这个人,本来应该和他们站在一起,结果他却走上了另外一条道路,这对他有什么好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