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二节 不要杀人(第4/6页)

高山已从负责8月23日千驮谷命案的区检检察官处听过那次事件详细情况, 阅读过所有的文件。 那次事件发生在8月23日晚上10时半左右,地点是小巷内接近温泉标记的黑暗空地上。名叫立松的30岁公司职员被手枪射穿心脏,人被丢在垃圾箱旁死去。他的身份通过口袋里的名片马上就弄清楚了。当时认为事件是非常单纯的。

得知立松被发现成为死尸之前是在酒店与一名新宿的吧女在一起,那女子立即被带到警署。这女人有个吃软饭的男人。而她则爱上了立松。由此推断事件为争风吃醋,那女子的男人仓岛二郎——一个24岁的青年被捕。

附近的人作证说,事件发生的时间,听见类似枪声的响声。但是,究竟是枪声呢、抑或汽车的轮胎穿孔,或者是发动机爆发音,还不清楚。在现场发现了弹丸。

从这颗弹丸可推走射击立松的凶器是美国制的科尔特式手枪,口径为32。

然而,仓岛二郎却似乎可证实当时不在案发现场。据说那段时间里他正在新宿的电影院里。当然,没有人证明他。搜查了仓岛的房间,也没有找到手枪。他没有前科。于是遍访与仓岛有过交往的人,但没有人看见过仓岛持有手枪。美国制的科尔特式手枪下落不明。

仓岛虽有杀死立松的动机,但却不能证明杀死了他的事实。检察当局倾全力想要突破仓岛的“不在现场”,尽力搜寻在现场附近目击过仓岛的人。突破他“不在现场”还是比较容易的,但证明他在现场,则难以实现。曾出现过一个目击者,但当认人时却说认不出。因为搜查没有进展,其他线索又没有,区检以动机和没有不在现场证据两点为主要理由提出起诉。判决结果是仓岛一审无罪。

“给我看一下仓岛的照片。”高山检察官向区检的检察官提出要求,并派信使去将照片取来了。

高山对事件的了解就是这些情况。照片是有了,但将仓岛与新海清或者岚铁平挂上钩似乎很难。高山检察官将仓岛的照片给新海菊江和保原香代看过,二人都答称不认识。检察官无奈只得叹气,搜查本部寻找过据认为是仓岛用过的手枪的下落。

他们的方法和努力并不差。

作为第二个手段,高山将手头第三张表的事件的被害者叫来了。死亡者且当别论,10名被害者来过地方检察厅。高山将仓岛二郎的照片出示,问他们每一个人是否见过。

在深夜过路时被袭的女子答称不认识,深夜里被破门抢劫的中年夫妇也说没有印象。检察官给仓岛的照片加上假面具、眼镜、口罩之类的,反复让人辨认,回答都是不认识。高山似乎计穷了。

傍晚,笛木打来了电话。

“有进展吗?”检察官颇为焦急。

“这个嘛,”电话那头的笛木刑警似乎很抱歉意,“我试图调查岚铁平所借广尾的公寓房间的事。没有任何线索。当然阿伊子也不在那里。目击过阿伊子的人也没能找到。公寓、旅馆、出租屋都一间间查遍了,没有找到近似的人。阿伊子会不会不在东京呢?”

“要将阿伊子的照片发给全国的警察吗?”

“我连非自然死亡的尸体都查过了。”

“没有?”

“没有。”

“阿伊子离家那天及以后的日子里,岚铁平的举动有可疑之处吗?”

“没有。看上去他好像很热衷于‘皇冠滴流’的经营,换言之,是赚钱和招徕顾客。”

“保原香代那边呢?”

“没有提供任何线索。”

“阿伊子是到阜造那里去了吗?”

“也考虑过了。 问过I町的警署,说是卓造情况照旧。阿伊子说不定是……”

笛木迟疑着没有往下说。

“你认为她已遇害了?”

“或者是吧。”刑警低声答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