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4章 “啊,原来因为我喜欢他。”(第2/4页)

此时是下午的五点四十,夏季的长昼将渔棉镇的傍晚照得明亮,连隐和朗琢玉的影子拉得长长的,走在青石板路上。朗琢玉手上提了一个纸包,是旧时候包糖包药的油纸。连隐说帮他提,被拒绝了。

石板路周边的景色越发熟悉,连隐按捺不住心中的好奇,想要问朗琢玉现在是要去哪儿,但抬起头,看到斜阳暖照在朗琢玉的脸上,忽然就忘记了言语。

发了会儿愣,目的地便到了,连隐看到熟悉的民宅大门,恍然意识到刚刚的问题已没必要再问。

这里是上次他来南城时住的李婆婆民宿。

朗琢玉敲响大门,门内传来熟悉的应答声:“等下,来咧!”

门很快被打开,李婆婆和上次见面时的样子差不多,银白发丝被绑成辫子。她抬头看到朗琢玉和连隐,露出个热情的笑容:“你们是今晚住宿的客人?”

她身后还是同样的青石板院子地砖,和饱经风霜的二层木质小楼,那只胖金毛今天没有跟着李婆婆来迎客,正在自己的饭盆旁边哼哧哼哧吃饭。

看清朗琢玉后,李婆婆脸上的笑容明显放大,嗔怪似的:“咋又是你!快进来吧。”

朗琢玉熟稔地跟着进门。

“婆婆晚上好,上次说的故事还没听完,我又来叨扰了。”朗琢玉抬起手,将油纸包递给李婆婆,“这是您上次说想吃的糕点,我的一些心意。”

李婆婆脸上笑出一层层褶子,接过糕点,指了指面朝小院儿大开的客厅:“去坐,我正在做饭呢,留下来吃吧。”

说完,她提着糕点进了厨房,没给连隐一个多余的眼神,估计是老人家健忘,不记得了。

朗琢玉领着连隐去客厅里坐。李婆婆家的客厅中央摆了个大桌子,上面放着茶具,地板是木质的,上面铺了一层竹席,几个蒲团在旁,供人席地而坐。

朗琢玉递给连隐一个蒲团,自己也坐了下来。

连隐上次来的时候,基本都在自己房间呆着,因为不想给老人家添麻烦,三餐也是自行出去解决,这还是第一次坐进这个客厅兼饭厅。

“你觉得这里怎么样?”朗琢玉忽然问连隐。

连隐顺着他的声音看向他,然后又转头,从客厅环视整个小巧精致、富有生活气息和诗意的院子,真心实意地回答:“很不错,感觉很宁静。”

这里位于渔棉镇的深处,需要拐过好几个小巷才能找到。占据了繁华旅游小镇的寂静一角,听不见城市的喧嚣。一个四方小院,两层木质小楼,一只大金毛。大隐隐于市。

“是。而且这里的人也很好。”朗琢玉一只手搭在屈起的膝盖上,“李婆婆的丈夫年轻时候就在战场上牺牲了,儿子也为了上世纪的一项建设工程光荣殉职。她自己一个人带着还年幼的小孙子回到家乡,把孙子养大,我到南城之后偶然听说她,就来了这里好几次,为了听她的故事。”

连隐可没想到一个看似平平无奇的老人有这么传奇般的经历,一时听得出神。

朗琢玉看着他纤长的睫毛颤了颤,伸手捋了把他的头发,把连隐那灼热专注的眼神移开。

这时候,吃过饭正躺在院子里犯懒的大金毛忽然站起身,像是感应到了有人来,蹬蹬蹬跑到门口坐下。下一秒,一个清瘦的少年面无表情地推门进来。

少年大约十六七岁的年纪,整个人笼在宽大的校服中,见到客厅里坐着的两位客人,只是微顿,很快便将注意力转移到金毛的身上,揉了揉它的毛脑袋。

逗完狗,少年走向客厅,将书包放在地上,和两人打招呼:“晚上好。”

他音色清泠泠的,说话并不大声。看起来很不擅长与人打交道。

“晚上好,乐乐。”朗琢玉应该与他很熟悉了,叫的是少年的昵称。

李常乐低下头,有点不好意思地看了朗琢玉一眼,指了指厨房,对他俩说:“我去帮婆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