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4章(第2/3页)

隔壁老三一家也在想着这个问题,父母出事了,要回不来了,他们该怎么办?

两个习惯了依赖长辈的两人有些慌乱,只是等仔细想想,又觉得——“要是分家也还不错,咱们两人,努努力,养活这两个孩子就可以了,暂时咱们就不生,行不?”

“行!”老三媳妇飞快点头。

儿女双全,不生也行。

之前他们想要生孩子,反正大家长在,总有人能帮忙养的,现在可不行了。

那就先不生了,分家也能养活的。

唯独老大家的,在想的:“爹娘要是真出事了,回不来,唐甜甜谁养?”

别看老大媳妇平时表现得很喜欢小姑子,可那是做给公婆看的,真要白养这么一个孩子,他们可不愿意。

可一般这种情况,都是跟着老大的,这下可就麻烦了。

*

所有人都在想着退路,唯有青璃在等着。

李兰花能不能做到?

亲自反抗,体会这个社会给予她的帮助,用法律保护自己,想必这样,李兰花就能够在未来抵抗得住来自离婚带来的后果。

离婚二字看着轻松,可即使在六十多年后的时代,离婚也不是随随便便的离,总有人要女人一再忍耐,更别说这个时候。

离婚了,那就是要被人前人后的骂,娘家不理解,婆家人还得来找茬,没点心态的女人早晚疯了。

唯有李兰花自己立起来,才能真的在这个对女人苛责的时代活下来。

青璃搞这么多,也想着要是能将该送进去的人送进去了,唐家那边阻力减少,离婚会更容易,最好连带着唐二松一起送进去,这样不离婚也没什么。

等以后日子开放了,这个婚姻就更不是个事了。

她以为最起码唐家会防备着李兰花一两天,所以非常耐心,晚上她睡觉的时候都很淡定。

谁知天色蒙蒙亮时,一股响动就出现,紧接着是杨家夫妻俩震惊惊慌的尖声反驳和他们傻子儿子哭着喊爸妈的声音。

青璃惊坐起来,没一会儿锁起来的门被破开,一群警察出现在门口,目光相对,警察们松了口气,就怕这群丧良心的连十岁孩子都不放过。

一个女警察跑过来抱着青璃,安慰道:“没事了,你妈妈已经报案了,坏人我们抓起来了,小姑娘别怕!”

青璃:“???”

这也太快了吧!

等后来,青璃才知道只是她低估了法盲的威力。

九点多钟的时候,警察去唐家一趟将人带回警察局连夜审问,因为这件事上头直接盯着在,谁也不敢偷懒。

这个时候对人权的维护远没有六十年代那么苛刻,有时候适当的威胁恐吓等等手段都是有效的。

唐大顺和钱桂英又不是什么很牛逼的人,早在知道自己犯了大罪后就已经吓得不行,被这么连番审问,早就成了别人问什么他们说什么。

孩子卖哪了?卖杨家村去了。

卖了多少钱?二十块。

什么时候卖的?今天上午去的。

审问完了,立马出警,十岁的小姑娘,被卖去给一个傻子做媳妇,就怕真出事,哪里敢耽搁。

因此在凌晨时,前后不超过二十四小时,就将青璃救出来了。

青璃感激的谢过警察小姐姐,被带出房间时,看向杨家这傻子,格外遗憾,她还打算找机会揍对方一顿呢!

这下被警察围着,她再淡定也不好意思当着法务人员面揍人。

见父母被带走,杨家小子坐在地上哭,哭着哭着看见昨天爸妈给找的媳妇也要被带走,他立马起身想要将青璃拉过来。

好机会!

青璃抬脚一踹!

“砰——”的一下,那人摔在地上,屁股都摔成八瓣了,刹那间他哭得更厉害了。

保护着青璃的警察还没来得及防备,就见人被踹出去的,一时无语凝噎,瞪着这个小姑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