干掉那个金手指1(第2/3页)

这次他是代替雇主本人完成任务。照着记忆中的时间点,现在赵友成已经到了他家当上了他长子与次子的西席,就是雇主也不知道赵友成和他那个叫莫兰儿的妾室什么时候勾搭上的。而且牧云闲还要搞清楚一点,赵友成的外挂究竟是什么。

如果按照雇主的记忆来判断的话,他的外挂应该是来自未来的资料一类的东西。赵友成的才子名号来自他做的几首诗和他的秀才功名,回忆一下他做的几首诗,牧云闲刚巧知道,这是一些不出名的诗人的作品。

其实说是不出名,不过是在未来不被大部分普通人看到而已。能流传到后世,已经说明诗文的水平了。而牧云闲觉得,雇主记忆里头的那个赵友成,根本没有闲心会读那么多东西。

把赵友成弄死是一回事,牧云闲还想把那件外挂弄到手。他这样想着,天已是将近大亮了,屋门吱丫响了声,有个穿着浅粉色衣衫的丫鬟进来,伺候着他穿上了衣裳。

“今个是什么日子来着?”穿着衣裳,瞧着窗外天色,牧云闲假做无意般问了句。

“老爷说什么,什么日子?”丫鬟微楞,然后恍然大悟:“哦,您说那个啊,今日是兰姨娘生辰,太太还特意嘱咐了,叫奴婢将兰姨娘家里人叫来,让他们见上一见。”

莫兰儿生辰。

牧云闲在心里头将这句话暗自咀嚼了一遍。要是他没记错,雇主的记忆力是有这么一句来着。莫兰儿对着雇主哭诉,说雇主对她不上心,只是娶进门了便不管不问,若那日她生辰,送她朵花的不是赵友成,而是雇主,文家也不会落得那步田地。

赵友成在文家待了不到一年,唯一经历过的生辰,怕不就是今天了。他不论从哪个角度,都不会留莫兰儿这么个吃里扒外的东西在身边,要是今日捉奸捉双,那是最好,若是不能,也要将莫兰儿打发了,反正现在是在古代,他要打发一个妾室,还不是件简单的事。

“这样,我是忘了。”牧云闲轻笑道:“等快中午了,叫你那口子把车套上,我去给她买只金钗……你们女人家,最近可还有什么时新的东西?”

“老爷心里记着她,是她的福气,哪有什么可挑剔的。”粉衣丫鬟笑道:“便是兰姨娘有福气,家里老爷太太都是宽厚人,旁的人家里的妾哪有她这样过日子的。”

这丫鬟是雇主正妻的陪嫁丫头,又嫁了雇主的小厮,在他们跟前颇有脸面,说话也随便些。牧云闲嗯了声道:“是,太太宽厚。”

说起来,雇主那正妻,除了表面上冷漠傲慢了点,实际上真是个不错的人,至少是从未亏待过莫兰儿,如此才是让人更难以接受,她是为什么会恨这夫妻俩恨到这种地步。

他说着话,洗漱过了,前去用早饭。那头他们的几个孩子也过来了。雇主年岁不大,已经有了三个孩子,两个男孩一个女孩,两个男孩是大的,长子是嫡子次子是庶子,刚好同岁,只差几个月,庶子的生母生他的时候去了,一直和长子养在一起,兄弟两个感情不差,至于女孩,才两岁多,还是话都不怎么说的利落的年纪,一见了父亲过来就眼睛发亮,呀呀叫着要父亲抱。

牧云闲顺势把她接过来,坐在一处,瞧着那小哥俩被雇主的正妻温氏骂。听了一会才听明白了,早上哥俩吵起来了,因为大儿子昨天忘了写一样作业,怪小儿子没提醒他,小儿子偏说当时他也在,他怎么就能没听见,于是两人一起被骂了。

牧云闲有着雇主的记忆,对这三个孩子真有几分骨肉亲情,见此,笑眯眯的制止了温氏:“多大点的孩子,拌个嘴算是什么大事,要这么骂他们。”

温氏没好气道:“老爷平日要做大事,哪顾得上他们哥俩,自然是好脾气,妾身天天对着两个泥猴,好脾气都消磨干净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