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1章 阿公

崔明月是在京城长到了十岁才被父亲带着逃往港城, 结果在临上船的时候,被父亲抛弃了。

所以,她对京城是有记忆的。

记忆里, 京城虽然是首都,却也是破败的,是萧条的。

那些曾经的王府大院,被侵占,被掠夺, 被破坏, 辉煌毁于战火,化为灰烬。

从小到大, 唯一一次出门,便是逃亡, 犹记得她坐在车里,母亲紧紧的搂着她, 大妈周氏依旧跟个不动菩萨似的, 在旁边捻着佛珠, 三姨娘张凤霞牵着弟弟,嘴里叽叽喳喳的讨好着正在闭目养神的父亲。

那时候从未想过自己母女二人会被抛弃, 心里想着的,只有到了港城后怎么活, 大姐和二姐手拉着手商量着,到了港城后要上女子中学,要学外语,她其实也是期盼着的, 可谁也没想到, 这份没有说出口的期盼, 再也没有了实现的机会。

“妈,你看这个手套怎么样?”

耳边传来儿媳妇的声音,崔明月收回思绪看过去,就看见白芙美手里捏着一双羊皮手套,正对着自己招手。

“这手套可真漂亮,妈你试试看。”

等崔明月走了过去,就被白芙美拉着手试戴:“颜色也好看,浅咖啡色的,手背上还有两个装饰毛球。”

白芙美给崔明月戴上后,忍不住赞叹:“哎呀,戴这手套得穿呢子大衣才好呢。”

“可不是嘛,真好看。”小陈也在旁边眼睛放光,心里蠢蠢欲动,只是看到价钱后,忍不住心里一颤。

太贵了。

一双手套要十好几块呢。

“确实还不错。”崔明月摸摸手套,然后脱下来给白芙美戴上:“鹏城那边热,用不到羊皮手套,倒是你,天天上班,我给你买。”

“不用啦妈,你戴着吧,最近你不是天天和秋华一块儿去市场么,你在京城待不惯,不好好保护手容易有冻疮,你先戴着,等以后回了鹏城再给我戴就是了。”白芙美笑笑,又把手套给崔明月戴上了,然后扭头跟售货员说:“同志,开票了。”

售货员的态度还行,笑呵呵的就给她们开了票,让她们去付钱了。

白芙美按着票去付了账,转头又拉着她们去了卖衣服的柜台。

崔明月手上带着羊皮手套,时不时的摸摸,一副爱不释手的样子,显然,儿媳妇这份礼物送的她心情很好,另一边,白芙美帮着小陈参谋着买衣服。

小陈的表妹也在旁边帮着选。

“那个红格子布的不丑。”小表妹指着挂在上面的棉袄。

白芙美看了眼,只觉得花色虽然不丑,但是那版型真的是惨不忍睹,直上直下的,一点女孩子的曲线都看不出来,虽然没有试穿,但是看的出来,上身效果应该是挺一般的。

但是小陈很喜欢。

在这一堆朴素的色彩中,这一抹鲜红着实亮眼,当然,价格也着实昂贵,要二十五块钱。

小陈很是肉疼的把衣服买了下来,又去配了一条裤子一双鞋,这一来一去的,身上的衣服加起来能有八十多,相当于小陈一个半月的工资,心疼的她直倒抽气,可为了过年的相亲,还是咬咬牙买下来了。

白芙美因为怀着孩子,过了年开了春才卸货,所以没买新衣服。

今天主要来是想给崔明月夫妻买衣服的,只是吧,看了两圈后,崔明月还是摇了摇头:“这里的衣服都不大好看。”

和鹏城那边是没法比的。

“鹏城那边也不卖冬天的大棉袄啊。”白芙美有些哭笑不得。

“那我也不要,等过了年,我给你们带几个月孩子,我还得回鹏城呢。”崔明月倒是没有说要给他们带孩子,毕竟让高付俊和白芙美都知道,让老两口分居两地是非常不人道的事情。

再说了,京城这边又不是没法带。

白振华和周淑贤只等着手里的活有人接手就能离休了。

他们的年纪已经过了退休年纪很多了,要不是因为下面上来的还没完全成熟起来,他们早就退休了,白芙美和高付俊也算是站稳脚跟了,所以现在属于退休返聘状态,和傅智礼一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