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典推理文库之保罗·霍尔特系列 导读(第4/5页)

詹姆斯·哈德利·契斯,英国作家,读完詹姆斯·凯因(James M. Cain)的《邮差总按两次铃》(The Postman Always Rings Twice,1934)后,决定自己尝试创作推理小说。他的作品风格非常阴暗,但悬念感极为出色,其中的英雄经常处于受追捕的状态。许多故事中,虽然“凶手是谁”从开篇就昭然若揭,但读者仍充满好奇,迫切地想要了解“接下来发生了什么”。同时,契斯的故事总是使用第一人称的方式叙述,霍尔特认为这有利于渲染焦虑的情绪,并在自己的某些作品中也采取了类似的方法,例如《血色迷雾》、《死亡书简》(La Lettre qui tue,1992)、《石巨人》(Le Géant de Pierre,1998)等等。

而G.K.切斯特顿对于霍尔特的影响更为重要。毫无疑问,切斯特顿是最早开始设计“神奇犯罪”或者说“不可能犯罪”的作者,密室之王卡尔亦表示常受其启发而获得灵感。但与卡尔不同的是,切斯特顿擅写短篇,且论情节之古怪、人物之诡异,比卡尔有过之而无不及。在这一类作品中,收录在《奇职怪业俱乐部》(The Club of Queer Trades,1905)中的《布朗上校的奇遇》(The Tremendous Adventures of Major Brown),被霍尔特誉为“一个难以逾越的杰作”。《死亡书简》、《第七重解答》(La Septième hypothèse,1991)、《赴死的139级台阶》(à 139 pas de la mort,1988)等作品比较明显地体现了霍尔特驾驭复杂情节的功力,敏锐的读者可以从中嗅到布朗神父短篇的味道。

在案件背景的设定上,霍尔特钟爱英国伦敦,这一点他绝对赞成卡尔的说法:“对于推理作者来说,伦敦是最好不过的背景。”歇洛克·福尔摩斯的出现,使得伦敦更加当仁不让地成为了诸多推理故事的舞台。可以用简单的几个词来形容这个特殊的环境:迷雾,四轮马车,路灯,昏暗而狭小的街道。当这些元素融进墨色的夜里,灵魂深处仿佛能够听到惴惴不安的鸣叫。

因为对案件本身有诸多限定,不可能犯罪可算是一种“狭隘”的推理小说,故而坚守阵地的代价便是要花费更多的脑力,思考如何不断地推陈出新。

每当想到了一个好主意,例如密室问题的诡计,霍尔特就仔细地写在纸上,然后把这些纸放在一个绿色的鞋盒子里。天长日久,就能够积累很多点子。在开始编织故事情节的时候,喜欢历史传说的霍尔特通常都以一个著名典故为蓝本:比如说开膛手杰克,魔术师胡迪尼的生平,大力神的传说,神秘的亚特兰蒂斯等等。他还尽量让小说中的人物贴近所选中的故事背景,以便营造最佳的神秘氛围,接下来再到绿盒子里去寻找最合适的诡计,将诡计与传说完美地糅合,辅以吸引人的情节,一部杰作便这样诞生了!

然而知易行难——一个故事可能只有50多页,但是要想完全解释清楚构思的过程,至少需要1000页纸。构造一个绝妙的谜题需要漫长的时间和艰苦的工作。

霍尔特的工作习惯是这样的:天明前的时间是他的最佳写作时间——也就是凌晨的四个小时。天还黑着,万籁俱寂,思路也很清晰;柚子汁,咖啡,面包片——开工了!

保温咖啡壶就在手边,这是保持清醒的良药。这样一直写到中午。吃过午饭之后,要进行一场远足,因为霍尔特认为散步最有利于思考。一边回忆已经完成的内容,一边在脑子里准备后续章节(这一点更为重要)。等回家的时候,大概下午四点,写一些笔记,总结散步思考的成果。然后,从事一些休闲活动,比如看电视、阅读,或者其他。晚饭后,继续考虑故事情节,并开始写一个新的章节,但是不会写太多,因为写作中最费力的部分就是:开始一个新的章节。这样一来,第二天早上就能够比较轻松地续写章节的剩余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