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六十四章 武德充沛大都会

人杰地灵阿卡姆, 民风淳朴哥谭市。

这句话很多人都听过,虽说大多都以为是调侃,可实际上,从某种程度上来说, 还是挺写实的。

如果不考虑正邪和精神问题的话, 阿卡姆这个精神病院, 确实是人才辈出, 稻草人和谜语人的存在就拉高了这里的平均智商, 就连两个世界都已经死了的小丑,也是个化学和机械物理的天才, 不然也做不出小丑毒气和那些炸·弹。

而且就算论学历,阿卡姆的平均学历也还真不低,可能比地球上绝大多数地方都高,再加上诸多野路子天才, 的确称得上人才辈出。

所以这句话的前半句成真了,后半句自然也没什么问题。

哥谭是真的民风淳朴, 哪怕她盛产各种疯子和变态, 可是在绝对数量上, 阿卡姆这一小撮也只是少数人而已。绝大多数普通人, 还真就挺淳朴的。

这里普通市民, 顶多在街头打个架, 买个春而已, 不会动不动就拔·枪互射,激情开火。这里的警察也从不执法过度,只有在面对穿了全套凯夫拉制服的蝙蝠侠才会开枪, 面对毫无装甲的稻草人和谜语人这些就从不胡乱开火突突了再说, 也没有配备电击·枪攻击猫女的猫, 更不会把小丑和小丑女跪死在地上喊妈妈。

当然,如果换成死亡射手就说不定了,谁让他是黑人呢?从另一个角度来看,小丑虽然审美不怎么样,但是把自己全身涂白还是挺有必要的。尽管他再怎么涂白也比不上死亡射手那张和威尔·史密斯有八分像的脸,更挡不住小丑女和死亡射手□□……

可是不知道有没有人想过,哥谭和大都会明明就一桥之隔,哪怕在跨海大桥通车前,绕路也只需要六十公里而已。这么近的两个国际大都市,凭什么哥谭就是疯子横行,各种黑帮和地下势力盘根错杂,而隔壁大都会就阳光明媚,鸟语花香呢?

凭超人吗?超人守护大都会也就近十年来的事,更何况,哥谭的疯子们还真就不怎么怕那个外星人——在超人开始动手杀人以前。

所以,让哥谭人不敢踏足大都会的主要原因还是因为……

大都会人是真的武德充沛。

这句话也是一点都没夸张,大都会人的武德充沛程度,乔纳森真的是两辈子都前所未见。

或许这也是环境的影响?毕竟哥谭顶多也就来几个恐怖袭击,人·肉炸·弹而已,大都会可是隔三差五就有外星人入侵的,民众的心态自然不一样。这一点,从两座城市守护神的风格也能看出一二。

不过乔纳森更愿意相信,大都会人的武德,那是天生的,和超人没啥关系。

比如有一个让乔纳森至今记忆犹新的事件,那是十年前,克拉克刚出道没多久,甚至连超人的名号都还没有的时候。

那时的克拉克,正在星球日报里做暑期实习,每天就是端端咖啡,打打杂什么的,连正式的实习offer都没拿到。而这时候,由于一起外星人入侵事故,大都会多了一个超级反派,寄生魔。

寄生魔本来是个普通人,因为卷入了克拉克和星际赏金猎人,某“唯一猛男”罗伯的战斗,从而被外星物质感染,拥有了吸收能量的超能力,并且还能吸收生命力和别人的超能力。当时的克拉克对自身的能力掌握都还不是很成熟,更没什么战斗经验,对付起来十分困难。

总之,在一系列的战斗和意外过后,寄生魔已经从原本的人型,彻底变成了一个怪物,当他从海底吸收了足够的能量和物质后爬出来,已经和哥斯拉差不多大了。

只是……为了这样的力量,寄生魔也付出了智商的代价,几乎失去了全部理智。他爬出来的地方,有些不太巧,刚好毁掉了当时大都会的一座桥,将整座桥拦腰撞断。

桥上的车辆自然没法通行了,连环车祸不提,哪怕没有撞上的车,也只能停了下来,车上的乘客纷纷下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