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十三章

子爵身上的曼陀罗印记更像是一个徽章,代表他和德里克是一根绳上的蚂蚱。

安德烈不知道这群血族以什么为目标,又以什么为信仰,他们进行血族转化试验,到头来却还要从血皇手里抠出一个亲王的位置。

既不是纯粹的独立,又不是单纯的夺权。

别扭又奇怪。

不等他们对这个纹身谈更多,走廊里一前一后两个脚步声传来。一个安静,一个散漫。

安德烈关上衣柜说:“来了。”

走廊走来两个男人,为首的男人一身夸张的礼服,举着一柄镶着金雕像的手杖,巡视一般慢悠悠地走来。

手杖上的金雕像有一头利落的短发,一只眼睛空着,挂着一朵玫瑰和一只小骷髅。

罗腾落在男人后面半步,低头垂首,一言不发。

这就是这一代的布兰迪。

安德烈并不像称这个人为布兰迪,男人三四十岁的模样,留着老派的两撇小胡子。他的棕色长靴擦得锃亮,还锈着奇奇怪怪的花纹。

新任布兰迪手上缠着几根极细的金属线,露出几个线头,线头的另一端断裂,没有绑着任何东西。

布兰迪右手五指意义不明地挥动,在他身后的罗腾如同被牵制的木偶一般向前一步,鞠躬行礼:“这是我的主人,布兰迪男爵,也是布兰迪家族的主人。”

安德烈注视布兰迪手上的细线,没有闻到任何秘法的气息,那只是几根再普通不过的金属线。

“久仰大名,男爵控制木偶的方法,很神秘。”安德烈说。

布兰迪笑笑,没有再让罗腾出面说话:“一些小把戏。您的奴隶,也有这个潜质。”

布兰迪看向莱恩斯,欣赏般点点头,说:“如果你希望拥有一个听话的‘木偶’,我兴许可以帮忙。”

“不必,无福消受。”安德烈说,“既然木偶传达了我的意愿,男爵一定知道我的来意,多余的客套就免了吧。”

“当然。”布兰迪遗憾地挪开眼,“在合作之前,我有一些小疑问,我从未在劳伦斯那里听过您的名字,也不知晓血族中有这样一号人。烦请阁下自报家门,我也好安心。”

“劳伦斯代表不了他的家族。”安德烈冷冷说道,“我的家族从来都四分五裂,毕竟都是一样的私生子,没有谁愿意臣服于别人。”

“据我所知,我的哥哥劳伦斯……已经不幸去世了。”安德烈语气悲恸,但嘴角却嘲讽地翘起,并不为亲人的离去而难过。

布兰迪听到劳伦斯死亡的消息后并不吃惊,显然有所耳闻,他假惺惺地说:“劳伦斯在革//命的道路上死去,是荣耀,愿您节哀。”

“感谢您的安抚。”安德烈说,“目前家族里我的能力较强,所以暂时掌控局面,如果您不介意的话,仍旧叫我劳伦斯就好。”

布兰迪欣然接受,说道:“您的哥哥生前一直追随德里克大人,为血族的繁荣而辛劳,公会的事情,您了解多少呢,劳伦斯先生?”

“很多,也很少。”安德烈笑笑,“但我知道一点,公会并不是那么团结。德里克大人足够强大,但也过于……冲动。”

布兰迪依旧笑着,但眼神严肃而凌厉地扫过安德烈。

安德烈不急不缓地继续说道:“有些人盲目追从,而有些人则认为应该不断改进。我想男爵,应该是后者?”

布兰迪陡然眯起眼睛,说:“你哥哥和你说过不少东西。”

“我和兄长的关系不算好。”安德烈直言不讳,“至于您的立场,我是猜的。看来运气不错?”

布兰迪显然不相信“猜”这种虚无缥缈的说辞,他更认为眼前的“劳伦斯”是在彰显自己的实力。

但安德烈的确是猜的。

德里克的“病”是经年旧疾,不是三言两语就能劝回来的。

德里克有血统,足够狠毒,有魄力。但他也是个十足的疯子。疯子从来只适合当冲锋的枪,而不适合做掌权的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