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七章(第2/2页)

西蒙推开窗,用力把尖锥拔下。皮肉被烧灼的“滋滋啦啦”声密密麻麻出现,飘散在夜色里。

西蒙咬牙握紧银锥,关紧门窗,拉上窗帘。

贴着把手处绑着两张便签纸。西蒙深吸一口气,展开被卷折的纸张。

纸上是漂亮的花体英文,钢笔墨水洇透纸张,字体边缘显得极其毛糙。

——忠诚而聪慧的神仆,神的赏赐已降临。

——来神的领域。

西蒙看到这一行字,手颤抖着去拿试管。他打开封塞,醇香的味道刺激着鼻腔。

神血。

几乎是瞬间,西蒙确定了暗红液体的身份。

他塞上封塞,把试管珍重地放进贴身的内侧口袋,把便签的两句话阅读了一遍又一遍,在月色正好时出了庄园。

西蒙的身影消失在庄园。

在他身后,安德烈披着斗篷,眼瞳一动不动地盯着他,“小看他了。”

莱恩斯神色也并不轻松,沉声道:“先跟上,路上再说。”

“抓住后人归我一天。”安德烈说着话,身形一点也不见放缓,“这么多天竟然没发现他根本不是日行者。”

莱恩斯:“抓了人再说。”

银锥和便签自然是安德烈和莱恩斯的把戏。

要演这出引蛇出洞,就要提供毒蛇喜爱的猎物。

神血是最好的诱饵。

安德烈仿照“神”的语气写了便签,把血和便签绑在银锥上,等卧室只剩西蒙一个人,把东西扎在窗户上。

他们一早蹲在附近,时刻关注西蒙的行动。窗帘被拉上时安德烈动手撩开一个细缝,用以找时机放出诱饵。

这一撩不要紧,却没想到收获了意料之外的信息。

在人造血进入西蒙喉口的一瞬间,安德烈感受到了血族的气息。

很淡,很微弱。但却并不难闻。

和特里低劣的血统不一样,西蒙身上的味道纯正且美味。

尽管那味道过于微弱,但安德烈可以断定,他是只不折不扣的吸血鬼。

西蒙家族不是任何一个血族亲王的后裔。安德烈做了几百年吸血鬼,这点是可以保证的。

安德烈深思熟虑,说出了他和莱恩斯都不想听到的一句话。

“‘神血’成功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