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这座简的城池(第4/1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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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十八岁的时候,她去了东部一所很好的大学。

大学第一年,简过着跟其他女孩一样的生活。她或多或少地上着课,或多或少地增重了十五磅;她加入俱乐部,出现在与大家的合照上;她买书,甚至还读了一些。

大学第二年,她开始昏睡不醒。一开始没人注意到,简自己更是没放在心上。但三个月过去了,她就这样不知不觉地睡掉了大部分时间。

室友们很担心她,怀疑她是不是得了腺热病[13]。简倒还希望自己真得了腺热病,这样她好歹有个理由。可事实是,简只是想睡觉。

简也不想就这样把所有的课都睡过去。她会把闹钟设在上课前十五分钟,然而每次响了以后她又会直接按下继续睡的按钮,一睡就睡到开始上课后十五分钟。这时候,她便会放弃抵抗,干脆关掉闹钟,直到下一节课开始,而她也同样不会去上。

开学第一天,一位有些无趣的系主任给他们作过一场演讲,谈的是每一堂课的花费。假设你一学期修四门课,每一节一小时的课的平均花费就是四百美元。这个数字让简有点内疚,却又不无窃喜——大学的课算是她睡过的最值钱的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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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二十岁的时候,她写了一篇短篇小说,参加U大学文学杂志的年度短篇小说比赛。一等奖的奖品是一支顶端有面小钟的钢笔和一台寝室用的小电冰箱;二等奖的奖品是一块烫衣板;三等奖的奖品是一块芝士;优胜奖则是每人发一块小一点的芝士。当时,在该文学杂志(名为“Sic”)的办公室里围绕是否只给一等奖发一支带钟钢笔有过一场激烈讨论(“这是最有文学味道的奖品,”杂志的娱乐部联合主席说,“而且是最典雅的!”)。于是他们打算将寝室用的小电冰箱颁给二等奖选手。然而,字体部主管认为,寝室用的小电冰箱毕竟是最贵的奖品,所以还是应该留给一等奖选手。最终,字体部主管与娱乐部的联合主席不得不通过拇指大战[14]和瞪眼比赛一决胜负,事情这样才定了下来。整个过程所耗费的时间,正好是他们确定本次短篇小说比赛获奖选手所用时间的四倍。

简没有得奖,甚至连优胜奖都没份。她的小说也确实不怎么样。是那种最不值一文的作品,不加掩饰地描述了贝丝姑妈与莉比姑妈之间的关系,风格上模仿的是雷蒙德・卡佛。出于唯有她本人知晓的原因,简把这篇小说寄给了贝丝姑妈。一周后,她收到了姑妈写来的八页纸的回信。信里写的主要是对她作品中语法错误的纠正。考虑到自己的小说只有十一页长,简觉得贝丝姑妈的回复未免有点详尽过头了。信的开头这样写道:

亲爱的简:

第一页的第二段你写道:“与莉齐姑妈做完爱,贝思姑妈总是感觉糟糕。”当然了,贝思姑妈感觉很糟。(尽管你可以进行想象发挥,我还是对你用的“糟糕”一词不得其解,因为它太泛泛了。我忍不住会想,“贝思姑妈如何感觉糟糕?贝思姑妈为何感觉糟糕?”凑巧的是,你的贝丝姑妈在和莉比姑妈做完爱后从来没有感觉糟糕过。)

第一页的第三段你写道……

信的余下部分也都大致如此。但贝丝姑妈也有提到,简的莉比姑妈“很喜欢这篇小说”。这封信件标志着简成为短篇小说家的远大前程就此终结。

一周后,贝丝姑妈又寄来第二封信,这次还有一个包裹。“直至生命尽头,你的父亲都多少觉得自己是个作家,”贝丝写道,“尽管他写的东西恐怕从来都是没头没脑的。”包裹里面尽是各种鸡尾酒巾、活页纸、便利贴、明信片、卡片纸、笔记本、火柴纸板、问候卡片、传单、文件夹,甚至还有超声波检查单。简的父亲就在这些“纸”上,断断续续写下了类似于简的母亲生平的东西。“我觉得应该把这个给你,”贝丝最后写道,“因为他是写给你的,而且你已经长大,可以按照自己的意愿来处理它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