仁爱(第2/10页)

从另外一个角度说,提前强调这种竞争也为时过早。自然之爱很容易宣称自己是神,对这种宣称,我们无须谈到竞争就可以予以驳斥。没有上帝的帮助,自然之爱甚至不能维持自身、实践自己的诺言,这点就证明了它们没有资格取代上帝。倘若没有皇帝的支持,小诸侯连在自己领地的王位都不能坐稳半载,自己境内的和平都不能维持半年,为何还要证明他不是合法的皇帝?即便为自己起见,自然之爱要想保持自身的本质,也必须甘心处于次要地位。在这个枷锁中,它们获得真正的自由;“卑躬,才更加高大”。因为,当上帝成为一个人心中的主宰时,虽然他有时候必须彻底清除它原有的一些势力,但往往也会让其他势力继续发挥作用,通过让其服从自己的权威,第一次赋予它们的权威以稳固的基础。爱默生说过:“假神离开,真神降临。”这句话不太可信,最好说:“上帝降临,(也只有在此时)假神才能存留。”任其自然,假神要么消失,要么变成魔鬼。只有奉上帝之名,他们才能够安全、优美地“挥舞自己小小的三叉戟”。“一切为了爱”这个反叛的口号,实际上是爱的死刑令(只是行刑日期暂且未定)。

因为以上原因,竞争的问题被久置,但是,现在必须加以讨论。在以往任何时代(除了19世纪),谈论爱的书籍自始至终都非常重视竞争问题。倘若维多利亚时代的人需要有人提醒他们“爱不足够”,以往的神学家则一直在高声疾呼自然之爱有过度的倾向。他们考虑得更多的,不是我们对人的爱太吝啬,而是我们对人的爱近乎偶像崇拜。在每一位妻子、母亲、孩子、朋友身上,他们都看到了上帝潜在的竞争对手。当然,主耶稣也看到了(《路加福音》14:26)。

有一种方法可以防止我们对人过度的爱,但我发现自己一开始就必须予以拒绝。拒绝时,我的内心很不安,因为这种方法是我在一位伟大的圣人和思想家的著作中读到的,而我从他那里获益良多,对他感恩不尽。

圣奥古斯丁(在《忏悔录》四卷十节中)描述了他的朋友内布利提乌斯之死给他带来的悲伤,这些字句至今读来仍然催人泪下。随后,他总结出一个教训,说这是一个人倾心于其他事物,没有倾心于上帝的结果。所有的人都会逝去,不要将自己的幸福抵押在可能会失去的东西上。你若希望爱带给你幸福,而非悲痛,就必须将它倾注在那位唯一永远不会逝去的爱人身上。

这当然极其明智。不要将货物装在漏水的船只上,不要将太多的钱花在有一天你可能被赶出去的房屋上。对这种聪明的格言,我的反应比任何人都更本能。我向来奉行安全谨慎的原则,在一切反对爱的理由当中,“当心!这可能会给你带来痛苦”对我的天性最有吸引力。

是的,对我的天性、性格具有吸引力,但不是对我的良心。当我接受这条理由,作出相应的反应时,觉得与基督远隔千里。倘若有什么事我可以确信无疑,那就是,基督的教导绝不是要同意我天生对安全的投资和有限的责任的喜好。我想,自己身上可能没有什么比这更令他不悦的了。谁能想象,一个人会出于谨慎——因为安全性更高——而爱上帝?甚至,有谁会将这点列入爱的理由?你会抱着这种心态去选择妻子、朋友、乃至一条狗吗?早在这样算计之前,一个人就已经远离了爱的世界——一切爱的世界。与这种算计的爱相比,不合律法、宁肯选择爱的对象也不选择幸福的爱情,更像大爱本身。

我认为,《忏悔录》中的这段话与其说反映了奥古斯丁的基督教思想,不如说更是他自幼接受熏陶的伟大的希腊哲学思想的残留,这段话反映的思想更接近斯多葛派的“不动情”或新柏拉图主义的神秘主义,而非仁爱。我们追随的上帝是为耶路撒冷哀哭、为拉撒路的死悲伤、爱所有的人,但也在一种特别的意义上“爱”其中一位门徒的上帝。圣保罗也丝毫没有流露出,如果以巴弗提去世了(《腓立比书》2:27),他不会像常人那样悲伤的意思,也丝毫不认为那样悲伤有何不当。对我们而言,圣保罗比圣奥古斯丁更有权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