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爱(第3/10页)

有人说:“应该让猫和狗一直在一起长大,这样会使它们心胸开阔。”情爱也使我们心胸开阔。在一切自然之爱中,它最包容、最广博、最不苛求。从这个角度说,不管你在外界为自己结交的朋友是如何之众,命运让你在家庭、大学、食堂、船上、教堂里与之共处的人,范围都要比朋友圈子更广。朋友众多,不能证明我对人类的优点欣赏广泛。倘若如此,你还可以说,喜欢自己书房里的所有书籍证明了我文学兴趣广泛。针对这两种情况,我们同样可以说:“这些书籍、朋友都是你选择的,当然适合你。”阅读兴趣的真正广泛体现在,一个人能够在任何一家旧书店外的廉价书摊上找到自己需要的书籍。与此类似,对人真正广泛的欣赏体现在,能够在自己每天必遇到的形形色色的人身上发现可欣赏之处。根据我的经验,是情爱产生了这种对人的广泛欣赏。它教我们对那些“碰巧在那里的人”首先注意,随后容忍,进而报以微笑,然后喜欢,最后欣赏。他们是为我们而造?感谢上帝,不是这样。他们就是他们自己,其独特性令人难以置信,其价值远远超出了我们的估计。

现在,我们差不多快要谈到情爱的危险之处。我说过,情爱从不张扬;圣保罗说,爱(charity)不自夸,不张狂。情爱能够爱那些没有魅力的对象;上帝和圣徒爱不可爱之人。情爱“没有过多的期望”,对过错视而不见,争吵后很快和好如初;同样,爱是恒久忍耐,又有恩慈,凡事包容。情爱开阔了我们的眼界,让我们看到在其他情况下不为我们注意或欣赏的善;谦卑的神圣也是如此。我们若只谈这些相似,最终可能会产生这种想法,即认为,情爱不仅是一种自然之爱,它就是在我们心中运行、成全律法的大爱本身。如此看来,维多利亚时代的小说家说的没错?拥有(这种)爱真的就已经足够?这种“家人之间的情爱”发展到最完美的状态,就等于基督徒的生命?对所有这些问题,我的回答是“不”。

我的意思不仅仅是指,那些小说家的作品有时候让人感到,仿佛他们没有听到过圣经中关于人的“仇敌”就是自己的妻子、母亲和自己的生命那段经文。那段经文说的当然都是事实,一切自然之爱都与对上帝的爱竞争,这是基督徒应该切记的。上帝是最大的竞争对手,是人嫉妒的终极对象;上帝的美,就像戈耳戈希的美那样可怕,它会随时从我这里偷走(或者说,在我看来似乎是偷)我的妻子、丈夫、儿女的心。一些没有信仰的人对上帝的仇恨其实来源于此。这点,连那些将恨上帝归结为痛恨迷信或反教权主义的人,也没有认识到。但是,我现在考虑的不是这种竞争,我们会在后面的章节中讨论这个问题。眼下我们涉及更多的是属世的事。

所谓的“幸福家庭”有多少真正地存在?更糟糕的是,所有家庭的不幸都是因为缺乏情爱吗?我相信不是。不幸的家庭中可能存在情爱,是情爱导致了它的不幸。情爱的一切特性几乎都是双刃的,既可以促进幸福,也可以招致不幸。任其发展,情爱可能会令人生黯淡、堕落。对此,“拆穿家”和反感伤主义者虽没有道出全部的真相,但他们所说的一切都是事实。

流行艺术用过分甜蜜的歌曲、故作多情的诗歌来表达情爱,所有这些几乎都令人作呕,情爱令人生的黯淡、堕落也许由此可见一斑。这些歌曲、诗歌令人作呕,原因在于它们的欺骗性。情爱只是具备使人幸福(甚至使人达到善)的可能性,它们却将其说成是获得幸福(甚至达到善)的现成秘方。它们从不提示我们需要做什么,言下之意,只要任由情爱倾泻到我们身上,一切就都会如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