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6章 童年篇·完(第2/4页)

孙文程以为这孩子要说常见的台词:我就把你眼珠子挖出来。

“我就杀了你。”

孙文程惊恐地看向眼前这个魔鬼。

小时煜咧嘴笑了笑:“叔叔应该知道,我只有七岁,杀人是不犯法的,你报警也没有用,警察叔叔最多把我抓去教育一下。

“把你眼珠子挖出来,我也要被送去教育,那不如就把你杀了吧,我还合算点。”

孙文程控制不住地全身发抖起来。

刺在他喉结上的刀顺着喉管滑下去,渐渐对准他的肺。

小时煜:“听说刺肺是最痛苦的,反正都杀人了,我肯定不会一刀捅死你那么简单,叔叔,我一定会帮你分尸哒。”

孙文程都快被吓哭了,他急促地地喘息着。

他被法律判过刑,他很清楚,以谢时煜的年纪,简直就是无法无天的代名词,就算真的杀人分尸法律也判不了他,而且……

小时煜:“而且,我杀了叔叔之后,我一定会反咬一口说是叔叔对我做了不好的事,我才来杀你的。叔叔你有前科,大家都会相信我,同情我,倒是可能都不需要对我进行教育,直接可以无罪。”

孙文程觉得眼前的景象荒唐极了,他一个成年男性,竟然被一个七岁小孩威胁成这样。

但他不得不承认,这孩子说的都是对的。七岁的小时煜并不是他以前欺负过的未成年小孩,而是受未成年人保护法保护的小杀人魔。

——比成年的杀人狂魔更恐怖。

小时煜把刀对准孙文程的肺,划下一条血痕。

孙文程吓得要大叫,又生怕叫的太大声小时煜手一抖真的把他捅死了。他张着嘴,像一只哑了声的公鸡,满脸惊恐,活似鸡进了杀鸡厂,即将目睹自己被开水烫皮、活拔毛。

“别…别……求求你……”

“叔叔,你每天几点出门、几点睡觉,有什么生活习惯,我都一清二楚。你记好了,你再看他一眼,我就杀了你分尸!

“像我这种家庭的孩子,你应该很清楚,我干的出来。”

“听见了吗?”

孙文程被吓得满身冷汗,赶紧点头如捣蒜:

“听见了、听见了!我一定不看,绝对不看……”

小时煜像厉鬼般幽幽地盯了叔叔一会,突然他抽刀收手,转身一跃,立刻从一楼窗户跳出去。他像一只敏捷的小黑豹,消失在浓浓夜色里。

此时,此刻。

孙文程拿着花洒,刚打开104室,就看见上次小巷里的小男孩,出现在无人的院子里。

他眼睛刚看了半眼,就瞥见那个小男孩一个隐约的人形,身体条件反射性地就把眼睛移开了。

——连小楚枫今天穿的什么样式的衣服他也没看清楚。

孙文程不由得在心里骂自己真贱,现在404室那小子又不在,他就算几百眼又能怎么样!

可是他真的怕。

他不敢。

万一呢?万一404那小子现在就躲在哪个角落观察他,上次进他家,也是无声无息就从窗户里翻进来了,吓死人。

104室孙文程是个怂包,连犯罪都只敢找儿童欺负,一旦有儿童展现出并不符合儿童的天真面孔,他便怕的要死。老话都说,六月的天,孩子的脸,说变就变。小孩子是无法收买的,成年人还可以用钱谈一谈看看能不能算了,孩子生起气来,说捅死你就捅死你,捅完了法律还要保护他。

孙文程拿儿童小时煜一点办法也没有。

砰——

一声重响,小楚枫转过头。

他看见104室的门刚刚好像开了,有个叔叔走出来,没走两步,像躲瘟疫似的落荒而逃,又躲回房间里去了。

——好奇怪。

好奇宝宝小楚枫从院子里走过来,他隔着一段距离,偷偷去看104室的窗户——

有个叔叔正在给自己的窗户安装防盗铁丝,防止有人爬进去,他气愤地敲着钉子,嘴里还小声地骂骂咧咧: